劳务派遣本来是用工的一种补充方式,却成为了主要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本来具有“三性”,即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但从实际用工来看,许多公司企业,包括行政机关,甚至一些公安机关招辅警,都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已经失去了当初立法的初衷。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本来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现在却变成了公司企业老板甩锅的最好方式。一个法律规定的出台,其效果与当初的制定背道而驰,说明这个制度还存在漏洞,不完善 ,执法部门几乎都在视而不见,都去维护企业老板的利益,而把员工的利益摆在次要地位。 现在推行劳务派遣还存在时机未到,条件不成熟,因此,建议取消劳务派遣的用工制度。 (你的观点是什么,可以在评论区分享)
劳务派遣本来是用工的一种补充方式,却成为了主要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本来具有“三性
公平正义闻
2025-03-10 2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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