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坤式模仿”撞上法律铁板:杨坤起诉“四川芬达”能否终结短视频山寨时代? 3月10日晚,抖音博主“四川芬达”举着法院传票哭诉的视频登上热搜。 这对来自农村的搭档蒋某、李某,因模仿歌手杨坤的“32场演唱会”梗和《好声音》导师形象,被北京互联网法院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立案起诉。 杨坤方要求删除所有相关视频、公开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目前涉事账号的35.9万粉丝页面,置顶着“被偶像告上法庭”的悲情声明。 事件发酵于去年10月。这对搭档用皮衣墨镜复刻杨坤造型,在背景板P上《好声音》LOGO,编排“阿坤”“老刀”等角色演绎“坤英恋”。 尽管未直接使用本名,但“黄焖鸡米昆”“拉不拉昆”等谐音梗引发热议。平台曾两次下架视频并封禁账号,但两人解封后继续创作,直至收到传票。 有网友翻出他们直播带货记录,质疑其“月入百万却称纯属娱乐”。法律专家分析,该案核心在于“公众联想认定”。 即便不用真名,特定造型、标志性动作和“32场”等专属符号已形成明确关联。 而“姓刀那小子让乐坛倒退15年”等台词,被指影射杨坤早年评价刀郎的争议言论。 北京某律所合伙人指出:“《民法典》明确禁止丑化他人形象,这比单纯模仿更具法律风险。”短视频平台的山寨明星生态正面临考验。 与“鹿哈”等主动转型的模仿者不同,“四川芬达”选择硬刚到底。 他们的遭遇恰逢司法系统对网络侵权案件从严处理的窗口期——2024年某博主因辱骂杨坤被判赔8.6万元的案例已成前车之鉴。 有MCN机构连夜开会,要求达人删除含明星元素的视频。这场诉讼撕开了模仿经济的灰色面纱。 当“致敬”变成生意,当搞笑越过红线,法院的判决或将重新定义创作自由的边界。 有业内人士调侃:“以前是明星怕被遗忘才容忍模仿,现在反成模仿者怕被记住。 ”随着开庭日期临近,数百万山寨账号运营者正屏息以待——毕竟在流量江湖,谁都不愿当下一个“四川芬达”。
当“坤式模仿”撞上法律铁板:杨坤起诉“四川芬达”能否终结短视频山寨时代? 3月
幻枫看趣事文化
2025-03-12 19: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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