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婚后全职带娃没有收入,仅靠丈夫每月3000元的工资维持生活。岂料,女子

小李环球旅 2025-03-13 14:23:07

上海,女子婚后全职带娃没有收入,仅靠丈夫每月3000元的工资维持生活。岂料,女子的父亲与后妈却要求,女子每个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女子哭诉:你们两人退休金就11000元,低保一个月2000元,实在没有能力承担,遂拒绝。女子的父亲却大言不惭的表示,保姆的工资一个月就要8500元,压力很大,女儿养爹天经地义!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女子沈某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因为感情不和选择离婚,沈某跟随父亲生活。

几年后,父亲再婚,并在不久后生下一个儿子。

重新组建家庭的父亲,对沈某不管不顾,后妈更是将全部精力放在亲生儿子身上。

后沈某与现任丈夫相识并登记结婚,虽然丈夫每个月工资才3000元,但是一家人生活幸福,沈某毫无怨言。

岂料,沈某的父亲跟后妈找到沈某,表示自己年龄大了,张口就要求沈某每个月支付赡养费5000元。

沈某哭诉:我们全家一个月才收入3000块钱,你们一家收入13000元,我哪里有能力承担?

可沈某的父亲却大言不惭的提出,女儿养爹天经地义。请一个保姆一个月工资就要8500元,生活压力很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沈某的父亲,有权向沈某索要赡养费。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也就是说,沈某作为子女,即便是父母没有对沈某尽到相应的抚养教育义务,等父母年迈的时候,也应该承担赡养义务。

履行赡养义务的方式有多种,不仅包括支付赡养费,还包括精神安慰、生活照料、日常陪伴等。

经济困难的成年子女仅仅以家庭贫困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方式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法院怎么判?

本案的关键在于,沈某父亲要求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是否合理呢?

法院审理时查明,沈某与其父亲具有生物学关系,沈某有义务承担赡养责任。

另查明,沈某全职在家带娃,没有收入,沈某丈夫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

沈某父亲一家,每月收入13000元左右,该事实清楚,法院予以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父母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需要具备的条件是父母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时。

比如当父母因年龄、疾病、残疾等原因,失去劳动能力,无法通过自身劳动获取维持生活的经济来源,同时生活陷入困难,缺乏基本生活保障,此时子女的赡养义务开始。

具体到本案,沈某的父母虽然已经退休,但是并没有失去劳动能力,且每个月还有退休金,基本生活保障完全能够满足。

反观沈某的家庭情况,法院认为沈某确实没有能力承担赡养费。

故沈某父亲提出的要求不合理,对沈某有失公平。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沈某父亲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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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点轻功👣刚到巴基斯坦就没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