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未对养母尽到赡养义务,却要分养母一半遗产!这,搁谁身上都不好受,老张心里,更

熊二来了 2025-03-13 19:23:21

养女未对养母尽到赡养义务,却要分养母一半遗产!这,搁谁身上都不好受,老张心里,更是五味杂陈,他照顾姑姑许某这么多年,到头来,养女李某,从天而降,要分一杯羹。这,说不过去。许某,企业退休职工,每月三千多退休金,日子过得还行,就是没孩子,心里一直是个疙瘩。她跟老伴都是二婚,老伴带了个女儿李某,2008年老伴去世,李某没来参加葬礼,反而,事后,直接把许某告上法庭,争遗产,父女之情,荡然无存,哎。 老张和姑姑感情好,姑姑也一直很疼他,老伴去世时,老张以儿子的身份,披麻戴孝,墓碑上刻的,也是老张的名字,不是李某,可见,姑姑对老张,视如己出,亲闺女也不过如此。许某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老张就从外地搬过来,专门照顾她,去医院检查、看病,老张都陪着,许某的哥哥姐姐偶尔也来,但老张,才是主力军,洗衣做饭,端屎端尿,这些活儿,都是老张两口子,轮流着来。 2019年,许某去世,留下房子一套,存款一百多万,老张跟许某的哥哥姐姐商量好,存款他们平分,房子归老张,大家都在协议上签字画押了,本来,事情到这儿,就该结束了,可是,谁知道,许某的哥哥姐姐去银行取钱,密码不对,取不出来,问老张,老张也说不清,吞吞吐吐,估计,是故意的。这下,又吵起来了,老张一气之下,把这事儿,告到法院,让法院来判,这遗产,到底怎么分。 法院一查,发现还有个养女李某,得把她加进来,一起参与遗产分割,这下,更复杂了,本来三个人分,现在变四个人了,老张,估计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就不闹这一出了。现在,李某没尽过一天赡养义务,也要来分遗产,法律上,还真允许。民法典规定,养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除非犯了故意杀害、遗弃、虐待等情况,否则,都有继承权。但,李某没尽赡养义务,法院可以酌情少分或不分,这,就看法官怎么判了。 老张呢,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他是侄子,也照顾了许某很多年,民法典也规定,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到适当的遗产,所以,老张也能分到一些,就是不知道,能分多少。许某的哥哥姐姐,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按理说,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李某在,他们分不到,但,如果李某被认定为少分或不分,他们,或许也能分到一点。 这事儿,闹到法院,谁都不好过,本来,一家人,好好商量,也能解决,现在,对簿公堂,伤了感情,还浪费时间精力,真是得不偿失,老张,机关算尽,结果,可能啥也捞不着,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这遗产之争,争的,是钱,也是亲情,更是人心,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许某家的事儿,就是个例子,也提醒我们,老年人的身后事,早做安排,立个遗嘱,省得,后辈们,为了遗产,反目成仇,也给社会,添堵。 说到底,还是亲情,淡薄了,如果李某,能多关心一下许某,尽尽赡养义务,也不至于,闹成现在这样,老张,如果能跟哥哥姐姐,好好沟通,坦诚相待,也不至于,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唉,说到底,还是人,太复杂。这案子,最终会怎么判,还不知道,但,希望,法院,能做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也要,考虑人情世故,毕竟,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也应该,充满人情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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