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当事人滥用权利致使其他诉讼参与人增加交通费等不必要的诉讼开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在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对权利的行使依法予以引导,以保障有限的司法资源能为权利人提供必要且充分的司法救济。对于权利人故意以“诱导侵权”“陷阱取证”“误导性和解”“一事两诉”等方式滥用权利行为,人民法院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规制。当事人故意“一事两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权利,并因此致使其他诉讼参与人增加交通费等不必要的诉讼开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最高法知民终235号
最高法:当事人滥用权利致使其他诉讼参与人增加交通费等不必要的诉讼开支,应当承担相
王培聊社会
2025-03-20 00:24:12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