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为姐姐担保贷款15万元,不料姐姐虽有多套拆迁房,却迟迟不还款,导

博仑有意思 2025-03-21 19:38:24

河南郑州,一女子为姐姐担保贷款15万元,不料姐姐虽有多套拆迁房,却迟迟不还款,导致女子的房产面临拍卖,银行卡被冻结,只能租房度日。姐姐对此置之不理,女子找姐夫讨要,姐夫却耍赖称:“我名下没房,也没能力还,该告我告我。”女子希望保住自己的房子,但银行的回复让她欲哭无泪。 据“都市报道”3月11日报道,牛女士为姐姐担保贷款,钱未收回,姐妹反目,她的房子也岌岌可危。 事情追溯到6年前,牛女士的姐姐因生意需要一笔资金,便让她帮忙担保贷款15万元。 虽然,15万不是小数目,但牛女士想着是亲姐妹。一家人不能不帮,姐姐总不会坑自己。于是,她好心为姐姐担保。 然而,牛女士低估了人性,现实给了她沉重一击。姐姐拿到贷款后,解决了燃眉之急,却一直不还款,导致牛女士陷入困境。 此后,银行不断催促牛女士还款,作为担保人,她只能催促姐姐尽快还钱。 不料,2023年3月,牛女士收到法院传票,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更令她措手不及的是,法院对她实施限高令,冻结了她的银行卡,并准备拍卖她的房产。 牛女士慌了神,找姐姐解决此事,总不能看着妹妹无家可归吧? 然而,姐姐却卸磨杀驴,表示不管。牛女士只好求助母亲劝说姐姐,但姐姐反而责怪母亲偏心。 牛女士心急如焚,找到姐夫讨要,他却称自己没钱。看着姐夫住在大房子里,穿着睡衣,双手环抱,一副冷漠的样子,牛女士怒火中烧。 她质问姐夫:“你家天天吃的啥?你几套房住着,我现在还在外头租房住。” 姐夫李某冷着脸说:“上次调解不说协商不了,银行人说了你该走法律程序,该告我告我。” 牛女士愤怒地说:“卖我的房,我肯定不同意。” 姐夫却回应:“你不同意,我也没办法。” 牛女士气得骂道:“你现在是不要脸了。” 姐夫瞬间恼羞成怒:“我没能力还,使啥还。” 面对姐夫的耍赖,牛女士火冒三丈,指责他住着几套房,还往外租房,却说自己没钱。 姐夫咬定自己名下没有房子,没钱还。 牛女士当着记者的面戳穿姐夫的谎言:“人家的房子,全部迁到他媳妇名下了。” 姐夫还极力解释,上次拿1000块钱还给牛女士,她还不愿意,所以自己也没办法。 牛女士知道与姐夫纠缠不清,他耍赖就说没钱,她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她只希望法院不要拍卖她的房子。 姐夫表示,这15万他得用3年才能还清。然而,时间不等人,牛女士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眼看就要被拍卖,她急需保住房子,哪里能等3年。 记者帮牛女士联系了某银行,询问此事。 银行工作人员回复:“交完房子后,法院会第一时间得到进度,会进行拍卖。” 牛女士问:“那姐姐名下几套房不拍卖,就拍卖我的吗?” 对方回答:“不是不拍卖,只有像一些金水区东区的拆迁房,相对来说比较好拍卖,其他地方有价无市,所以法院只能优先拍这种商品房。” 得到这个答复,牛女士傻了眼,一时间无可奈何。 牛女士为姐姐担保贷款,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68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这意味着,当牛女士的姐姐无法偿还贷款,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即牛女士承担还款责任。因此,牛女士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需替姐姐偿还贷款及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根据此事分析,牛女士签的是连带担保,银行可以找贷款人也可以找担保人。 如果是一般担保,必须优先执行贷款人的财产,全部执行完毕,如果不够才可以找担保人要钱。 《民法典》第68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因此,担保人一定要看清合同再签字。 不过,牛女士的姐姐、姐夫也是挺会算计的,应该是在办理担保贷款时,妹妹给姐夫担保,但后来姐姐、姐夫将房子转移走了,这样执行时姐夫名下没有财产,所以牛女士的房子才要被拍卖。 牛女士表示,希望姐姐、姐夫能给自己写一个协议,如果法院把自己的房子拍卖了,让姐姐腾出一套房给自己。毕竟,姐姐、姐夫家拆迁了几套房,起码要让自己生活有个保障。 然而,姐夫轻描淡写地说:“有些事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之后,记者带牛女士找了相关部门,对方表示会给他们调解。 牛女士红着眼圈给大家忠告:“不管关系有多亲,也不要做担保,风险太大了,签的不只是字,签的是你全家的‘卖身契’。” 此事让人唏嘘,亲姐妹能帮成仇人,15万断了亲情。还是老话说得好,亲人不共财,共财两不来。 有人说,人生不做三件事:不给人担保,不给人做媒,不替人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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