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个市场内,某卤肉店,一名男子买了一只白斩鸡,店员麻利的边称鸡边回答:“24块钱一斤,这半只一斤三两共31元。”,男子很痛快地把钱付了。这时,店员想拌入调味料,被男子制止。店员只好把鸡放入打包盒内递过男子。没想到的是,男子反手掏出一台电子秤,表示要复秤,并直言“我老婆上次来买白斩鸡,被少秤了。如果这次还是少秤,我就砸烂你们的秤”。
店员吓得赶紧解释,说有时候称错也是可能的。但男子可不买账,对着围观的人把结果亮了出来:加盒子还不到一斤二两,说明至少少了二两秤。 本来要买的顾客看到这一幕,纷纷表示不要了。店员吓得求饶,一会儿说“在外不容易”,一会儿又说“留口饭吃吧?”,可男子态度强硬坚决要砸秤。 最终,店家没有办法,把秤搬出来,男子用力砸烂,引发群众的拍手叫好。
太解气了!这样的店家就是不教训不行!一斤多的东西都能少二两,每天赚的黑心钱可够多的!还说什么在外不容易,那请问哪个普通人在外拼搏容易呢?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买点好吃的,还要缺斤少两,这样的黑心钱也赚,店家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男子见妻子被坑,愤怒不已,直接来给店家一个教训,大快人心!
男子见妻子被坑,带着秤来卤肉店“报仇”,想不到买半只白斩鸡就缺2两,实在令人气愤。那么,店家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具体到本案,男子购买白斩鸡,重量却与店家说的不符,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但是,男子的行为还是有点冲动了,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寻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帮助,让卤肉店得到应有的行政处罚。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商家应该补齐重量不足的部分,或者是退还差价的金额。 另外,很多网友提出疑问,为什么商家的秤总是“缺一点”,是不是从哪里专门买的“坑人秤”啊?
根据《计量法》第27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中,该卤肉店使用有偏差的计量器具,应当予以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处罚,如果真的存在专门制造假秤的责任人,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诚信是金!一只小小的白斩鸡,引发了如此多网友的热烈讨论,就能够知道民众对于公平交易有多么的渴望。希望商家能够诚信经营,这样才能细水长流,得到顾客的信任。
只影向谁去
一斤三两的东西少了二两称,也不算完全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