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在读研究生陪老婆逛商场,期间接到线上会议通知。该研究生情急之下进入商场母

雷雷说趣 2025-03-25 13:48:02

北京,一在读研究生陪老婆逛商场,期间接到线上会议通知。该研究生情急之下进入商场母婴室,并将门反锁后参与会议。谁知会议结束后,门却打不开,最后还请动了消防员。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事后该研究生坚称在母婴室出现碱性呼吸中毒,要求商场赔偿1.3万余元。法院:应当赔! (来源:红星新闻) 男子张某是一名已婚的在读研究生,并且已经在某公司实习,而且十分有望转正。 2024年6月的一天,张某正好休假,于是陪着妻子到商场就餐,结果饭吃一半,公司领导突然发出紧急开会通知。 张某为了好好表现,立即与妻子打了个招呼,然后寻找到商场的母婴室,他认为那里会相对安静。 在进入母婴室后,张某未发现有其他人,于是将门反锁,生怕被人打扰。 40分钟后,会议结束了。张某站起身来准备离开,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打不开母婴室的那扇门。 张某立即通知了妻子去找商场的保安,可是商场保安也折腾了半天,门还是没有打开。无奈之下,商场保安只能请动了消防员,最终强行破门才把张某给救了出来。 张某出来后,可能由于过于紧张,导致脸色苍白、呼吸困难,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张某被诊断为呼吸性碱中毒。(呼吸性碱中毒是一种因呼吸过快过深引发的身体失衡疾病,并非母婴室的问题) 张某认为,如果不是母婴室的门无法打开,导致自己情绪过于紧张,呼吸急促,也不会出现呼吸性碱中毒症状。 因此,在出院后,张某就找到商场负责人,称母婴室的通风不好,导致其呼吸性碱中毒,所以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3万余元。 可商场负责人直接拒绝了张某的索赔请求,他认为张某擅自闯入母婴室还反锁,导致门被强拆了,商场还没找张某索赔,可张某居然恶人先告状来了。 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便将商场告上了法院,那法院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 首先,张某擅自进入商场母婴室用来开会,这的确是张某的过错。 母婴室顾名思义是为了给带孩子的母亲提供方便的场所。 当然父亲也有带孩子独自外出的情况,对母婴室也有需求,所以现在的母婴室很多都提供了分区,分为父亲带娃区和母亲带娃区。 可是张某并非为了育婴进入的母婴室,而是为了线上开会,他还将母婴室的门反锁,这无疑是侵占的公共资源。 因此,张某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 其次,商场母婴室的门之所以打不开,后经调查是因为锁芯坏了。 由此可见,商场在安全设备保障方面做得并不到位。如果这次不是张某进入后发现,那就有可能会给其他需要使用母婴室的顾客造成不便。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张某正是因为擅自进入母婴室后,发现门打不开了,产生了尴尬情绪,导致其出现呼吸性碱中毒。 因此,商场的设备问题与张某的病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至于张某主张商场母婴室通风不行,但其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而商场提交了通风设施的合格证明,足以证明商场在通风问题上并不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商场与张某各自均有过错,但商场的过错程度较小,故判决商场应当赔偿张某医疗费用359.27元、交通费45元。 对于法院的判决,很多人难以理解。 “明明是张某的过错,却偏偏要商场承担一定的责任,这难道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 “门锁坏了,修就好了,难道呼吸急促不是自己做了亏心事所致?这点也要赔偿,的确难以理解。” 关注@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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