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在某医院下单了199元的胃镜团购套餐。因为要全麻,检查当天,男子带着朋友同去。岂料,在检查过程中,医生发现男子有两处息肉,医生拿着8448元的费用单找到男子朋友,告知男子有两处息肉要切除,刷医保卡个人只需付两三千。朋友关心则乱,就赶紧签字了。男子术后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切个息肉就花了8448元傻眼了,认为自己被坑了,直接将医院投诉了。 据半岛新闻,3月31日报道,近日,曾先生遇到这样一件糟心的事情。 曾先生因为肠胃不适,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家医院199元的肠胃镜团购套餐,能做检查、麻醉还含心电图,再加上不用像三甲医院那样排队,他果断下单,预约了3月16日的检查,想着先查查看,有问题再去大医院治。 检查当天,曾先生因要全麻,便叫朋友张先生陪同,还签了委托协议让张先生代理知情同意权。 曾先生进检查室没多久,医生就拿着8448元的费用单找到张先生,说曾先生有两处息肉需切除,刷医保卡个人只需付两三千。 张先生担心朋友病情,来不及细问就签了字。 半小时后曾先生醒来,得知息肉已切除,瞬间傻眼。他因工作变动没法用医保,得自掏这高昂费用。 从朋友那得知三甲医院做同样手术医保报销后仅需几百到一千元,曾先生觉得自己被坑惨了。 费用明细里,8个“可旋转重复开闭软组织夹”就花了5584元 ,曾先生十分不解,朋友切6个息肉都没用软组织夹,自己这是不是被过度医疗了? 他怀疑医院用低价套餐引流,不提前告知费用就做手术。 医院客服称检查套餐不包含治疗费用,治疗费用因情况而异。 主治张医生则表示术前口头问过曾先生是否切除息肉,也有授权委托书,因息肉大才用了8个软组织夹。 面对曾先生投诉,张医生还提出优惠,但被拒绝,表示后续会按投诉流程处理。 这件事曝光后,很多网友把自己的经历发表了出来,有人说:我在三甲医院做胃镜,医生说有一个息肉,直接切掉,没说到费用。 还有人说: 我陪姐姐去做全麻胃镜也是有息肉,医生顺手切,没要我签什么字,也没另外收费,就是叫我进去看告诉我有息肉,我还站在旁边看他割。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处理此事呢。 1、医院在曾先生麻醉前,只问是否切除息肉并获同意,并未如实告知具体费用,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生虽口头询问是否切除息肉并获同意,但未告知具体费用,而手术费用显然属于患者需要了解的关键医疗信息。 这一行为或可认定为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若曾先生因费用问题遭受损害,医院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2、曾先生有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虽说一般诊疗活动不完全适用该法,但医院推出199元团购套餐吸引消费者,这一商业营销行为具有一定消费属性。 曾先生基于套餐宣传购买服务,却在术中被要求支付高昂费用,医院未提前告知真实费用情况,这与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真实信息的知情权相悖。 3、目前曾先生已投诉,相关部门后续或依据这些法规调查判定责任归属,若医院存在过错,或需承担退费、赔偿等责任 。 信源—-半岛新闻-2025-3-31。
广西南宁,有一名男子身体不舒服,所以早上到医院看医生,到达医院之后,他挂了后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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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7xxx38
宰猪盘,先用低价吸引上钩。到底有没有息肉还不一定。
AA 回复 04-01 23:01
那还去神马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