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纸钱祈福引发火灾,9辆车烧毁烧损,44岁的北京女子已被刑拘!这次真的事大了,看完细节有人不禁感叹:原来好运不会一直在,用迷信祈福不靠谱,小心谨慎才能驶稳万年船。 事情发生在3月30日北京朝阳区的一个路口,闯祸的是44岁女子张某,因为老家有初一、十五烧纸祈福的传统习俗,所以张某到了大城市也不敢或忘,每月这两个日子前后都要弄几袋纸元宝来“孝敬“”神仙。 据后来张某自己交代,那个路口之前她就烧过七八次了,一直没出什么问题。这一次烧纸时刮着风,她用木棍扒开纸堆充分燃烧,大概烧了十分钟,烧完后又简单扒拉了一下纸灰就离开了。 没想到火星没有燃尽,在风的作用下,吹到了不远处的杂草上,继而火势蔓延,引燃了旁边停放的车辆,最终导致7辆汽车烧毁、2辆烧损。 消防人员接警后尽快将火扑灭,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张某,之后便被依法刑拘! 《刑法》第115条,过失引发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辆汽车,7辆被毁2辆烧损,最保守估计损失也得过百万,所以张某直接被刑拘,显然是涉嫌失火罪。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大白天在朝阳区路口烧纸钱,这本来就是不被允许的,张某因自己的疏忽导致路边停放车辆被毁损,这便是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需要赔偿车主们相应的损失。 有些车主可能购买了相应的保险,能够让保险先行赔付,但后续保险公司肯定也会向张某追偿,倘若没有经济能力,她将面临的很可能是强制执行。 初一、十五烧纸祈福的民俗在这里不予评判,最起码你得有一个安全的焚烧环境和良好的忧患意识。附近有干草地、车辆、还是大风天气,最起码都得等纸灰燃尽,用水浇灭或者用土掩埋,才好放心离开。 现在张某祈福不成,反而让自己有牢狱之灾并面临巨额赔偿,真的太过讽刺,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再后悔也已经晚了! 父母才是在世佛,何须千里拜灵山?能够孝亲敬长、友睦兄妹、疼爱晚辈、问心无愧不欺人,这就够了。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多行善事才是功德。 如今清明将近,正是上山祭扫引发火灾的高发期,希望每个人都能小心谨慎,杜绝一切火患源头,如果能采用献花、植树等方式,那就更好了…… 各位看官老爷,您认为呢?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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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邈小讼言案
2025-04-02 1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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