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拉利车主在等红灯的时候,站在车门处小便,这引起了大家的纷纷讨论。有人说车

代码诗人 2025-04-02 15:36:25

上海,法拉利车主在等红灯的时候,站在车门处小便,这引起了大家的纷纷讨论。有人说车门太小,遮挡不严;有人说人有三急,可以理解;不过大部分人还是表示:不可能急成这样吧,就真的不能再等等了吗? 据搜狐网4月1号报道,有一名男子在等红绿灯的时候,实在憋不住了,于是打开车门,直接下车站在车门处开始小便。 从背影看,还是一个小伙子,年纪根本不大,这也太有个性了吧,居然能在这样的公共场所小便,实在是需要一定的胆量。 可能男子当时想着:前面有车门挡着,自己的身体也能挡住后面的视线,一定不会被别人发现。 谁知道他开的法拉利太引人注目了,有可能别人本来是想拍他的车,但是却把他也拍下来了,最后发现有水珠往下流,这才知道他是在小便。 有人就说这哥们太好玩了,是不是喝酒了,不清醒了,居然大白天来这么一招。 也有人说,人有三急,可能实在是憋不住了,总不可能在车上解决吧。用车门遮挡一下,是他最后的倔强。 不过也有人说,就不能再忍忍,跑到绿化带去解决吗?如果是那样,大家也还能够理解,毕竟急得跑不到厕所,只能那样了。 不过可能每个人都有过类似的情况,如果真的是急不可耐的情况下,可能自己也会那样做。 庆幸的是,以前网络没有那么发达,即使做过类似的事,也不会被发现;或者说自己开的不是法拉利,别人也不会想着要关注你,所以自己的一些不雅行为就被忽略掉了。 那么反过来说,是法拉利惹的祸了?如果是普通的车子,可能大家也就没那么关注了。就算真的发现该车主在小便,可能还来不及拿手机就已经结束了。 怪就怪法拉利太显眼了,也怪车主尿急的不是时候呀,早几分钟或者晚几分钟,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不过大家更关心的是,这样有悖公序良俗的事情,到底会不会受到处罚呢? 如果受到处罚,好像又不够人性化,毕竟人有三急;但不受处罚,在这样的公共场所公然小便,好像也不合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车主如果尿急,可不可以用这样的方式解决? 虽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尿急时不当排泄行为”的具体法律条文,但《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要求公民遵守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 尿急属于生理需求,但不能成为在公共场所随意排泄的合法理由。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是需要遵守的准则,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应尽量寻找相对合适、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方式解决,比如寻找附近公共厕所、向周边商家求助等。 在道路等公共场所直接小便,既违反公序良俗,还可能触犯相关治安管理规定。 二、车主这样的行为并不文明,会不会受到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车主在道路这一公共场所打开车门小便,暴露隐私部位,此行为符合“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情形。 若该行为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可依据此条款对其进行治安拘留等处罚。但情节是否严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三、有人发出车主的视频侵不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视频内容能清晰识别车主身份,且未经车主同意发布,发布者可能侵犯车主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但如果发布者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如曝光不文明行为以促进社会公德提升等,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免责事由。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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