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借钱后,拒绝还款!

追梦人的旅行箱 2024-10-16 20:24:40

2024年10月12日上午八点十余分,“嘟嘟嘟嘟…”丁大为法官还未进入办公室便听到屋内电话铃声不断响起,想着当事人肯定有什么着急事丁法官快步夺入接起了电话。

“喂,是抚宁法院执行局么,我有十分紧急的事要汇报!”丁法官经过耐心的了解得知,杨某某把钱借给冯某,但是冯某杳无音信拒绝还钱,杨某某通过起诉方式胜诉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初步筛查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目前在唐山居住。10月11日晚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偶然从朋友处得知被执行人12日可能要将自己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退保并将款项领取到朋友的账户,想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

丁法官虽刚调到执行局工作,但也是资深的法官,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当即意识到此案执行工作迫在眉睫,他深知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就是警情,当事人的希冀就是命令,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刻不容缓。在此情况下,丁法官当即电话联系本组工作人员,协调今日工作,组织干警奔赴唐山市异地办案,抚宁法院院五名执行干警于八点二十分集结完毕,立即出发。

时间就是效率,这句话放在执行工作中最合适不过,在路途上丁法官即和当地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向其通报并释明相关法律,防止被执行人先一步将钱取走。经过奔波,干警们最终在十一点左右成功将被执行人的保险冻结,并电话通知了被执行人,也同时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反馈,让其安心。通过本次执行活动,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大程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是我们执行干警的使命,执行电话响起之时,就是执行干警出动之际!执行虽难,但执行人员一直在行动!

来源:抚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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