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家庭环境的熏陶,小陈高考目标就是军校,但是第一年高考发挥失常,与理想的军校失之交臂。小陈没有放弃,果断选择了复读,第二年以高出录取线80分的成绩,如愿考入了理想的军校——解放军理工大学。
2013年,24岁的小陈军校毕业,被分配到陆军某旅当排长。来到部队后,小陈工作积极,表现出色,2年后被提拔为副连长。在副连长岗位上工作1年后,小陈参加了集团军组织的预提主官培训,并顺利毕业。但由于单位没有主官空缺,小陈并没有如愿提拔连队主官。时间来到2017年,新一轮军改来临,军官调整冻结,小陈没能顺利晋升上尉军衔。直到2年后,小陈终于当上了连队主官,并调整了上尉军衔。
新的军官制度施行后,尉官晋升的难度增加,小陈在连队主官的岗位上一干就是5年。后来,小陈被调整到LV机关,但军衔、职级始终没有得到晋升。如今,小陈已经年满35周岁,上尉衔龄也6年了,今年家里还出了变故,父亲病重住院,小陈无法回家照顾,于是,萌生了退役的想法。然而,退役指标紧张,并不是想走就能走的,而且35岁的上尉,选择“转业”回归地方,已经没有任何发展优势,小陈陷入了进退去留的矛盾之中。
小陈的经历是近年来一部分年轻军官职业发展的缩影。
新一轮军改后新的军官制度施行,在“前慢后快中间稳”的军官发展路径的影响下,尉官晋升缓慢,造成中尉、上尉积压,晋升通道阻塞,影响了年轻军官的工作积极性,一些怀揣梦想的年轻人在现实面前遭受了打击。
新《军官法》征求意见稿中压减了少尉、中尉、上尉的最低任职年限,由军改期间的2年、3年、4年,调整为2年、2年、3年,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但并没有调整三者的最高服役衔龄,即仍然为7年、8年、9年。同时,延长了中尉的最高服役年龄为37周岁,且上尉的最高服役年龄仍然为40周岁。
笔者始终认为,设置不同军衔的“最高服役衔龄”与“最高服役年龄”并无必要,仅依据“年龄指标”限定军官退役简单易行,且尉官的退役年龄不宜过高。上尉的退役年龄不应当超过38岁,而中尉退役的年龄不应超过35岁。试想,一个40岁的上尉“转业”到地方后仅能确定为普通科员且需要再次适应环境重新开始,而地方的同龄人多数已经在工作岗位上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两者差距可想而知。
显然,在货币化安置尚不成熟、“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缺乏吸引力的情形下,军官“转业”依然是军官退役的主流方式。
因此,完善军官“转业”安置的具体措施仍然是当前军官退役工作的重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不同职级军官的退役年龄、军官转业后的待遇与职级确定、随军家属安置等内容,尤其解决军官“转业”在不同地区安置差距大、标准不一、降级安置等问题。
军官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课题,由于军官职级的“金字塔”结构特征,决定了军官职级晋升机制、军官退役保障始终是军官制度的两个核心问题,必须整体研究,系统规范。尤其不能脱离实际,孤立看待,甚至缺乏对基层的调查研究,对新出现的矛盾问题视而不见。
本质上,真正促进军官长期服役、安心服役的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透明、公正的选拔任用机制;
2、科学、规范的退役保障措施;
3、具备比较优势的薪资待遇制度。
解决了上述问题,便解决了军官服役的根本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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