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陈云亲自下令立即枪毙广东县委书记王仲,原因为何?

盐选历史 2024-08-30 14:14:18

1983年1月17日,寒风凛冽,广东汕头市的人民广场却人声鼎沸,一场震撼人心的公审大会在这里举行。万众瞩目之下,原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广州汕头市的一声枪响,宣告了中国“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的终结,这一枪,不仅结束了王仲罪恶的一生,更打响了改革开放后严惩腐败的第一枪,震慑了全国。

1978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幕拉开,中国经济开始复苏,市场经济的萌芽带来了新的生机。然而,正如春天的到来不仅唤醒了万物,也给一些“蚊虫鼠蚁”提供了滋生的温床。面对突如其来的利益和诱惑,一些官员和党员未能坚守底线,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如同蛀虫一般蚕食着国家经济发展的果实。

王仲,作为海丰县委书记,本应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守护者。然而,他却一步步滑向了腐败的深渊,成为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他的堕落,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一次沉重打击。

王仲的贪腐之路,始于一台看似不起眼的黑白电视机。1979年秋天,一个红草公社的广播员为了去香港探亲,通过王仲的妻子和儿子送上了一台17寸的黑白电视机。王仲心领神会,迅速批准了该广播员的出港申请。这看似微不足道的“礼物”,却成了王仲贪欲的催化剂。此后,他越发贪婪,收受彩电、收音机、冰箱等各种贿赂,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换取私利的工具。

当王仲调任汕头,担任政法委书记,专门负责打击走私活动时,他的贪腐行为更是达到了顶峰。他利用职权,将缉私收缴回来的走私货物据为己有,从手表、收录机到衣服、贵重药物,无所不有。他的家就像一个百货商场,堆满了琳琅满目的洋货。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不仅自己贪腐,还怂恿下属一起参与,形成了一个以权谋私的利益链条。

王仲的知法犯法,带头违纪,使得海丰县的走私活动日益猖獗,甚至成为了有名的走私交易市场。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走私物品,他将妻子安排到地方民政区工作,子女也被安排到了政法部门。这样,王仲一家形成了内外呼应的完整贪腐链:王仲抢私,老婆藏私,儿子贩私。他们的行为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纷纷写信到中央检举告发,面对上级的检查,王仲虽有多种方法来掩盖罪行,他在机关单位内部拉拢同类人,排挤异己,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贪腐联盟。

然而,无论王仲如何狡猾,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1980年3月,他的罪行终于被揭发,停职审查。但面对审查,他依然死不悔改,甚至威胁那些想告发他的人。然而,陈云等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使得王仲的案子无法再被掩盖。经过长达两年的调查,王仲的贪腐事实被一一揭露:他前后接受了6名办理出港人员的贿赂,侵吞了价值近六万元的缉私货物,贪污受贿金额高达6.9749万元。这个数目放在如今不算什么,当年工人工资平均才几十块钱,他贪污的金额是工人 100 年的工资。

1982年8月24日,经过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王仲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判决得到了陈云的亲自批示:“立即枪毙”。次年1月,在汕头的人民广场,王仲被执行枪决。临行前,他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不当初,但一切都已太晚。

王仲的伏法,不仅是对他个人贪腐行为的严惩,更是对改革开放初期整个社会环境的一次深刻警醒。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无论经济如何发展,反腐倡廉永远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陈云的亲自批示和王仲的最终结局,都彰显了党和国家在反腐斗争中的坚定立场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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