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脏病药物中,处方量最大的是RAS抑制剂,疗效确切,应用者颇多,在回顾性统计中,约有50%的肾友在应用。
这类药物有两个分支:
1.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即普利类药物,比如卡托普利、依那普利、贝那普利等等;
2.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即沙坦类药物,比如缬沙坦、坎地沙坦、厄贝沙坦等等。
普利类药物自1981年诞生以来,便作为降压药崭露头角。随后,因其独特的药理作用——能够减轻肾脏的免疫炎症反应并降低肾小球内压,从而有效降低尿蛋白,它在问世几年后不仅在治疗高血压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还成功获批用于治疗慢性肾病。
相较于普利类药物,沙坦类药物的问世稍显滞后,晚了13年。作为普利类药物的“近亲”,在进入临床应用几年后,同样在慢性肾病治疗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这两种药物的作用机制相似,作用靶点相近,其治疗效果也颇为相近,甚至不良反应也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1. 显效率高,各种蛋白尿均可缓解;
2. 疗效确切,通常可降低约一半的尿蛋白;
3. 副作用少,主要是有升血钾作用。
正因为这些显著的优点,普利/沙坦类药物在近40年来一直是肾脏病治疗领域的佼佼者,处方量巨大。
然而,同样是应用此药,不同肾友的结局差异很大:
有的肾友用药后,成功将良好的肾功能保持终生;
有的肾友用药后,却出现了肾功能损害,使尿毒症提前到来。
这是为何?
这就是我们今天讲的:RAS抑制剂效果的下限和上限。
一、RAS抑制剂效果的下限
下限之低,不仅不会保护肾功能,可能伤害肾功能。
由于这类药物的生效机制,是减少肾脏的滤过压力,让肾脏少干活、少排毒、多休息,从而达到延长肾脏寿命的目的。所以用药后,血肌酐会有20%左右的小幅上升。只要升幅不超过30%,便是正常现象。有的肾友在用药数月后,肾脏建立起了新的平衡,肌酐会自动恢复,也有的肾友在停药后才会恢复。
但是少部分肾友,血肌酐升幅超过了30%(需减量),或是超过了40%(需停药),但没有监测肾功能,肌酐升幅超过了30%却不知道。
如果以为自己病情不重、药吃了就万事大吉了,那么效果就可能触达该药的下限,不仅对肾功能无益,反而有害,使尿毒症提前到来。
此外,其他一些药物在应用后也有相同的机制:比如羟氯喹、他克莫司、环孢素、安立生坦、非奈利酮、螺内酯、列净类药物。
这些药物,需要密切监测用药后4-8周的肾功能。
二、RAS抑制剂效果的上限
许多肾病患者在服用普利/沙坦类药物时,往往采用的是“降压药剂量”(尿蛋白降幅仅15%-20%),而非针对降低尿蛋白所需的“降蛋白剂量”(剂量得当往往尿蛋白降幅可达50%以上)。
根据和临床研究和实践,当普利/沙坦类药物用于肾病患者的降尿蛋白治疗时,通常需要达到降压剂量2倍及以上,才能发挥较明显的降蛋白效果。教科书推荐的用药剂量通常是2-4倍,以确保药物能够充分发挥其降低尿蛋白的作用。
对于初始应用普利/沙坦类药物的肾病患者,建议在开始治疗后的1周内评估肾小球滤过率和血钾水平,并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逐渐加量至最大剂量,达到RAS抑制剂效果的上限。
最大剂量是多少?按照每位患者个人的耐受性,只要没有低血压、高血钾、血肌酐升幅30%以上等不良反应,原则上剂量越大,降低尿蛋白的效果可能越好。权威肾病专著《The Kidney》报道过缬沙坦用到8倍剂量的案例,有研究者将剂量用到过23倍。当然,我们通常不会用到如此之大的剂量,在适当增加剂量、并搭配其他药物后,绝大多数患者的尿蛋白也就达标了。
可惜的是,许多肾友的尿蛋白未达标,却仍在使用常规的降压剂量,大约只能降低15%左右,这往往达不到治疗目标——以尿蛋白2g的患者为例,降至1.7g,对于病情的控制和肾脏的保护来说,意义不是很大,肾病仍在继续向尿毒症进展。
总之,应用该药后的2个月内,药效需要保下限、提上限:
1.为保下限,需要每周检查肾功能、血钾、血压,避免疗效为负;
2.为提上限,需要根据每周的检查结果,逐步提升剂量,以达到最大药效/蛋白尿达标。
只有这样,才能让这类在肾内科处方量最大的药物,发挥出最大的肾脏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