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所在小区加装电梯,每户均摊21000元。考虑到自己住在4楼,女子站出来

小微的世界 2024-05-28 11:41:26

上海,女子所在小区加装电梯,每户均摊21000元。考虑到自己住在4楼,女子站出来反对。可是等邻居将电梯安装好后,女子却反悔了。不料邻居却表示:必须缴纳28000元,否则没门!女子大骂:欺负人!凭什么我要多交7000元?决定联系记者,曝光邻居的丑事!

(来源:光明网)

“就因为我一开始不同意,他们就合起伙来欺负我!”

许蓉见记者过来,好像是见到救星一般,一个劲的埋怨邻居的不是。

原来,许蓉所在的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考虑到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于是业委会便组织业主开会,准备安装一部电梯。

许蓉也觉得,安装电梯很方便,可是听到需要均摊21000块钱后,心里便打起退堂鼓。

自己家居住在4楼,并不算太高,安不安电梯的影响并不是太大,最占便宜的,还是五楼六楼的业主!

想到这一点,许蓉便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虽然许蓉反对,不过考虑到少数服从多数,加装电梯的工作,还是提上了日程。

经过几个月的工期,电梯终于交付使用。在此期间,许蓉本着“不交钱、不参与”的原则,对于加装电梯这事,始终都是不闻不问的态度。

可是还没过多长时间,许蓉便有些后悔了。

见邻居都享受到了“电梯的便捷”,以往爬四楼不费劲的许蓉,却感到越爬越累,越爬越不想爬。

于是许蓉便找到业委会,想要补齐电梯钱,自己也能坐上电梯。

业委会表示这件事必须要经过业主的同意,于是便联系安装电梯的业主讨论。

业主们又想到当时许蓉蛮横不讲理的态度,说什么也不同意。

当初安装电梯的时候,你出来百般阻拦,不愿意安装电梯。现在打算坐享其成,门都没有!

也有业主提出,让许蓉交28000块钱,这事就算是过去了。

可是许蓉却不干了。凭什么其他人都交21000就行了,同样的电梯,自己就要多花7000块钱?这不就是欺负人吗?

双方互不让步,最后闹的个不欢而散。

回到家里的许蓉,越想越生气,决定联系媒体,将这些讨厌的邻居曝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当初因为许蓉的反对,导致电梯在安装过程中,增加了很多的阻碍,让加装电梯成本增加。再加上电梯安装过程中,许蓉不管不顾,而其他业主却忙前跑后,如果许蓉交21000元完事,很明显对其他业主不公平。

为此,许蓉要想乘坐电梯,多交一些钱也是合理的。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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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黄金圣斗士

黄金圣斗士

22
2024-05-28 13:40

不交不坐电梯,没毛病。

Nai

Nai

4
2024-05-28 16:37

别用我的地方装电梯就行,公共地方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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