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到银行取了30万,可刚出银行门,竟发现卡里不仅没少钱,反倒多了30万

涛涛聊娱 2024-06-21 14:17:38

湖南,一男子到银行取了30万,可刚出银行门,竟发现卡里不仅没少钱,反倒多了30万!男子大喜,立即将60万转到其他银行,岂料,当晚银行就找上门,说柜员操作失误,把取30万办成了存30万,要男子交出60万,可男子一口拒绝,还表示“离柜概不负责”! (来源:益阳中院) 一个普通的工作日,郭浩照常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可是突然想起自己今天要进货,手里的现金似乎不够用了,于是他决定前往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作为一名资深的服装布料生意人,他经常需要现金周转,这次他准备取出30万元用于进货。 办理取款时,柜员正分身乏术地处理其他业务,显得十分繁忙,排在郭浩身后的人越等越不耐烦,不时敦促柜员加快进度。 遭受多方面的压力,柜员匆忙操作电脑,疏忽大意将郭浩的取款业务误操作为存款。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30万元取款手续,竟然导致了一连串的法律斗争。 就在郭浩拿到现金离开银行后不久,他收到一条短信提醒,令他大吃一惊,不仅账上的30万元没有减少,反而又多存入了30万元! 一时间,郭浩有些手足无措,心里隐隐觉得银行哪里出了岔子,但他很快将这份疑虑抛之脑后。 作为一名经验老到的生意人,他认为这不关自己的事,于是将多出的60万元迅速转移至另一个银行账户。 而就在当晚,银行工作人员拨通了郭浩的电话,了解到实际情况后,要求他将多存入的60万元退还。 面对银行的这一要求,郭浩态度强硬,不仅坚决拒绝,还理直气壮地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将责任归咎于银行方面。 银行听到这话,立刻就冻结了郭浩的账户。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银行经理不得不求助于民警,希望能平息这起纠纷。 出人意料的是,民警并未全力支持银行的诉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属于一起民事纠纷,且郭浩并非过错方,银行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于是银行被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郭浩的银行账户,以防他将60万元资金继续转移或挥霍一空。 庭审过程中,银行方面拿出监控视频、郭浩当时的签名等有力证据,证明郭浩确实是来取款,而非存款。 依据《民法典》第987条的规定,得利人明知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郭浩应将不当得利的60万元返还给银行。 对于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郭浩并不服气,他上诉称自己并无过错,且在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错误后一直在积极配合处理,自己亦未真正占有该笔款项。 而二审法院驳回了郭浩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并重申了不当得利制度的本质。 它无需考虑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形成了客观上非正常的利益转移,便需要恢复正常状态。 尽管郭浩的行为在常理上可以理解,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他确实构成了不当得利。 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了这一"非正常利益转移",郭浩当时并未提出异议,加之他在得知事实真相后未及时将款项返还银行,反而将其转移至另一账户,因而必须为自己的作为负起责任。 此外银行申请冻结郭浩银行账户时,也完全依法进行,旨在保全财产、确保将来能够执行判决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无权直接从个人账户扣划资金,这是出于对储户权益的保护,除非获得行政司法机关的授权,这也是银行不得不诉诸法律的原因所在。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点赞,关注,转发,谢谢! [免责声明]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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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1 22:13

    银行是弱势群体。

  • 小云 23
    2024-06-21 22:10

    想多了,你钱在银行少了就是离职人员私吞了,你钱在银行多了,银行有的是办法办你

  • 2024-06-22 15:21

  • 2024-06-25 08:52

    一看就是瞎编的,银行会晚上找上门??

  • 2024-06-26 03:25

    离柜不负责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