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女子洗澡时,发现有人在隔壁卫生间偷看,于是喊来了丈夫,丈夫刚从卧室出来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6-26 08:51:11

浙江温州,女子洗澡时,发现有人在隔壁卫生间偷看,于是喊来了丈夫,丈夫刚从卧室出来,就看到一男子快步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敲门无果后,女子选择了报警,谁知男子却坠楼而亡,事发后,男子家属将夫妻俩告上了法院索赔89万元。

陈某和熊女士是一对夫妻,两人租住在刘某的出租屋里,这个出租屋一共有7间,分别租给了不同的租客,其中就有男子李某和李某的哥哥。

事发当天,熊女士忙完一天工作,正准备洗一下澡,洗去一天的疲劳,结果,在熊女士洗澡的时候,突然看到隔壁卫生间似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熊女士大气不敢喘一口,于是就让丈夫陈某送浴巾,陈某从卧室刚出门,就看到李某急匆匆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而熊女士也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丈夫,于是,两人便来到李某的房间前敲了门,由于门被反锁了,两人也没有办法进入房间,无奈,站在门外的两人打电话给房东,让房东过来开门。

由于房东居住较远,于是让朋友拿着钥匙过来开门,结果发现还是打不开,最终,熊女士和丈夫决定报警,民警来到现场后,经过一番劝说,李某依然没有开门的意思。

不知道是担心被抓,还是想要逃离现场,李某竟然打开了窗户,直接从阳台坠了下去后当场身亡。

事发后,李某家属认为,如果不是熊女士和丈夫在门外辱骂,李某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正是夫妻俩的辱骂行为,导致了李某的死亡,所以,两者之间就有因果关系,要求熊女士夫妻俩赔偿李某家属89万元。

熊女士和丈夫陈某也是很无奈,两人认为,自己还没有追究你偷看的行为,竟然倒打一耙,更何况两人都在门外,没有进入过房间,更不可能逼着李某跳楼,所以,李某的死亡,完全是自身的原因导致的,和别人没有关系。

实际上,如果证实李某偷看了他人,那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所以,即便是被证实偷看了他人的隐私,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并不是犯罪行为,李某也无需太过紧张。

现在,因为熊女士和丈夫在门外要求李某开门,李某选择了坠楼而亡,两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陈某、熊女士、以及房东的行为,均是为了解决前期纠纷的一种合理行为。

就算是存在一定的不当行为,这种不当行为也与李某死亡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陈某夫妇和房东均无法预知李某会坠楼,从常识来讲,敲门本身不足以导致李某坠楼的后果,即陈某夫妇和房东对李某坠楼死亡缺乏法律上的过错,本案不符合一般侵权赔偿的构成要件,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家属的诉求。

但是,判决之后李某家属不服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终究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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