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老农去地里插秧,半路捡到107张50元的纸币,共计5350元,没过几天,失主和警察找来,老农当着警察面,把钱递给失主,失主对他千恩万谢。不料,几天之后,失主再次找来,说他丢的是400张纸币,共计20000元,他说老农少给他了293张,非要老农给他还钱,老农大呼冤枉,自己的确只捡到107张。失主告上法院,一审判老农给他还钱,二审却有不同意见。
(内容来自:毕节中院)
黄家福气的捶胸顿足,要知道现在闹成这样,还不如不捡那一堆钱,就让大风把它刮远!
10天之前,黄家福骑着电动车到田里插秧,他走到半路,发现路边有一些散落的钞票,黄家福停下一看,那些钞票都是50元的钱。
他下了车后,把钱一一捡起,数了一下,有107张,共计5350元。
黄家福心想,这么多钱,谁丢了都不好受,失主肯定会返回寻找,自己只管守株待兔。
到了第9天,果然有人寻到了门上,梁建忠领着警察,一路打听,直接找到了黄家福家。
黄家福当着警察的面,把那包钱递到了梁建忠手里。
梁建忠接过钱来,千恩万谢,当即就和警察转身离开。
本以为这事已经过去,谁知过了几天,梁建忠再次登门,他说自己丢的是400张50块钱,一共是20000元。
但黄家福还给他的那包钱只有107张,共计5350元。
他要黄家福把剩下的293张钱还给他,不然他就和黄家福没完!
黄家福再三解释,自己真的只捡到这么多钱,当着警察的面,一分不少的还给了他,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多钱。
谁知那梁建忠不依不饶,一口咬死就是丢了20000块钱!
他认为黄家福一定是把剩下的293张钱藏了起来,就不肯归还。
他拿出取款凭证,证明自己确实在银行取了20000元,而且面额全部是50元。
黄家福心里着急,他觉得梁建忠这是趁机讹诈,明明是自己拾金不昧,如今却反被他诬陷!
俩人说的急了,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干脆开始争吵,邻居怕他们动手,赶紧将二人拉开。
当地的民警闻讯赶来,梁建忠立马上前,说黄家福还给他的钱数不对,自己当初接钱时没好意思当面清点。
可等回到家里打开一看,这包钱里只有107张50元,一共5350元。
而自己丢的钱,是400张50块钱,合计是20000元,钱数差的太远!
他还拿出取款凭证,证明自己所说句句都是实言。
黄家福气的赌咒发誓,我就只捡到107张,多一张都没看见!
警察认为,黄家福没有道理不给他还钱,要是不还,一分都不会还,哪有只还一部分,难道专等着人家二次来要钱?
警察让梁建忠不要在这里纠缠,既然坚持认为黄家福不还钱,这就是民事纠纷,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自然会有法官给你做个了断。
梁建忠愤愤不平,他隔几天就来要一回钱。
黄家福再也不想理他,直接把他拒之门外!
梁建忠一纸诉状将黄家福告上了法院。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梁建忠拿出自己的取款凭证,证明自己当日在银行取了20000块。
他还找来银行柜员,证明他当时取了8沓50面值的钱。
和梁建忠一起坐车的三位邻居也为他作证,证明他在当时确实拿了好几摞钱。
梁建忠认为,既然黄家福捡了自己的钱,就应当如数归还,不能只归还5350元,自己明明丢失的是20000元。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因此,自己有权利要求黄家福把剩下的14650元如数归还。
2,黄家福大声喊冤,自己确实是捡到了107张钱。
梁建忠登门讨要时,自己当警察面还给了他。
梁建忠接到后并没有什么异议,还对自己千恩万谢。
几天之后,又说钱不够数,跑来问自己要钱,世上哪有这个道理?
3,一审法院认为,梁建忠有证据证明自己丢了20000元,黄家福没证据证明自己只捡到107张的5350元。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可能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因此,一审判决,黄家福归还梁建忠14650元。
对这个判决,黄家福不服,他提出上诉,要求再审。
二审法官认为,梁建忠请来的3个证人,只能证明梁建忠取了钱,但不能证明梁建忠究竟取了多少钱,又究竟丢了多少钱。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黄家福给他还钱时,梁建忠当时并没有提出不对,过了好几天之后才说不对,这不合常理。
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梁建忠丢失了20000元,更不能证明黄有福就应当捡到20000元。
那条路不是黄有福一个人走,也说不定是别人捡走,也说不定是掉在了别处。
因此,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梁建忠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这个钱不是20000,也就说不是他丢的钱
一定要判一审法官枉法裁判
一审一审。
请提供货币编码确认钱是否符合。无法提供就一律充公。
让捡钱的把钱要回来再数数,数对5350直接没收,因为他丢的是20000,明显对不上号啊,说明钱不是他丢的。
自古以来,这个钱数不对就说明不是他丢失的,出门左转自己去另外找你的钱去吧
如果是打包在一起的400张,那这107张就不是这个失主的。如果没打包,遗失后被吹散,人家就只捡到那么多就是合理的!
那么证明钱不是他的,应该返还拾者。
蒽,看过这篇文章之后我知道了,以后我要是捡钱了,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我是不会承认我捡钱的[得瑟]
失主谎报数目,敲诈勒索
明明是我丢的
一审法官良心大大的坏,怀透了,坏种。
虽然丢了东西损失很惨,但我还是建议拾金有奖。
应该判这个钱不是它的归老农所有,它掉的是2万[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哭笑不得]法律有规定捡到东西必须归还的吗?
你丢了钱人家就一定有义务给你全部捡到而且归还给你吗?!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