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以2.2元价格,在超市买了6枚咸鸭蛋,却发现咸鸭蛋已过期1天,可男子

白虎万物 2024-07-04 15:15:58

上海,一男子以2.2元价格,在超市买了6枚咸鸭蛋,却发现咸鸭蛋已过期1天,可男子不动声色,第二天又去超市买了40枚,随后就向市监局举报,要求超市按每枚鸭蛋最低1000块计算,共赔偿46000元,而法院判决亮了! 下班后的夕阳,洒在超市的货架上,给琳琅满目的商品镀上一层温暖的光。 张先生推着购物车,思忖着今晚的菜谱。 路过咸鸭蛋的货架,他随手拿了6个,想着正好可以搭配白粥。 回到家,张先生习惯性地检查购物小票和商品,却意外地发现,咸鸭蛋的保质期竟然过了一天! 虽然只是短短一天,但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毕竟自己花了正常的价格,却买到了“问题”商品。 退货?换货?张先生的脑海里闪过这两个念头,但很快就被另一种想法取代。 他想起之前在新闻里看到过的“职业打假人”,利用法律漏洞获取高额赔偿的案例,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波澜。 第二天清晨,张先生再次来到这家超市,直奔咸鸭蛋的货架。 这一次,他一口气购买了整整40个同品牌的咸鸭蛋,加上昨天购买的6个,一共是46个。 面对收银员疑惑的眼神,他只是淡淡一笑,说自己喜欢吃咸鸭蛋,多买点备着。 回到家后,张先生并没有打开任何一个咸鸭蛋,而是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全部放好,仿佛珍藏着什么宝贝。 随后,他拨通了超市的投诉电话,语气坚定地要求超市负责人就售卖过期咸鸭蛋一事给出说法。 超市负责人闻讯赶来,看到张先生拿出的46个过期咸鸭蛋,顿时感到头皮发麻。 他承认超市在管理上存在疏忽,导致过期商品流入市场,并表示愿意全额退款,以示歉意。 张先生对此并不满意,他拿出手机,熟练地翻阅着《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款,指着“十倍赔偿”的字眼,要求超市按照每个咸鸭蛋1000元的价格进行赔偿,总计46000元! “这……这太过分了吧!”超市负责人顿时语塞,他意识到张先生是有备而来,这分明是想利用法律漏洞进行敲诈!“咸鸭蛋只过期了一天,并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而且您一次性购买这么多,明显不符合正常消费习惯,我们有理由怀疑您存在恶意索赔的行为!”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最终,张先生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这场“咸鸭蛋”引发的赔偿之争,正式拉开了帷幕。 法庭上,张先生情绪激动地陈述了自己的遭遇,并出示了46张购物小票作为证据,力证自己进行了46次独立的消费行为,超市应当按照每次消费1000元的价格进行赔偿。 超市方面则辩称,张先生的行为属于恶意索赔,其目的并非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是为了获取高额赔偿。 超市律师还指出,张先生在第一次购买时就已知晓咸鸭蛋过期,却仍然选择继续购买,其行为明显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张先生明知商品过期仍进行大量购买,其行为亦有不当之处。 最终,法院判决超市按照一次性交易进行十倍赔偿,共计赔偿张先生1012元。 这场“咸鸭蛋”引发的赔偿之争,最终以超市败诉而告终,但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职业打假、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维权等问题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起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却折射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微妙的博弈关系。 一方面,消费者在面对商家侵权行为时,应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避免滥用法律、过度维权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只有消费者和商家都秉持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才能构建和谐共赢的消费环境。 资料来源:上海浦东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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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谁啊 32
    2024-07-08 14:16

    46个咸鸭蛋,一个两块二一共101.2元,十倍赔偿不是1012元吗,为啥变成46000了

    sokiy 回复:
    看文章认真点
  • 2024-07-11 09:43

    多一些恶意索赔,也不会有这么多食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