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维新后,便开始发展对外关系。一水之隔的中国当然是他们的重点。但是清廷开始

岑岑说历史 2024-08-29 10:08:09

日本明治维新后,便开始发展对外关系。一水之隔的中国当然是他们的重点。但是清廷开始还抱着天朝上国的心态,不太愿意理会他们的要求。 但是很多洋务派官员已经知道,日本在明治维新后的快速发展。日本必定是中国后续的大麻烦。所以应该提前接触日本。不要再闹英国人打过来了,连英国人在哪里都不知道的笑话。 在李鸿章等人的积极推动下,清廷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并以李鸿章为全权代表,负责和日本的建交谈判。 1871年6月,日本派遣的全权大臣来到中国,开始谈判过程。日方之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们想参考清廷和西方签订的条约,直接从中国获取利益。 为此日本特地参考了《中德通商条约》和《中美望厦条约》,拿出了一份草约。但是被中方的代表立刻拒绝。 很快李鸿章也拿出了自己的条约,并要求以此为基础进行谈判。 在李鸿章的坚持要求下,双方以这个为范本进行了讨论。最终以此达成了协定。 清朝同治十年(1871年),双方在天津的山西会馆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双方互派代表,互相通商,互不干涉。这也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平等的条约。 条约签订后,清廷依旧放不开天朝上国的面子,没有核准条约的内容。直到一件意外的发生。 当时有很多西方国家在中国拐卖劳工,运到美洲当奴隶。清廷知道了,不敢管,也管不了。其中有一个船只因台风到日本避风,被日方发现后,顶住压力,坚决救下了船上的二百多名劳工。这件事情给清廷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事后1873年,双方完成换约。条约生效。 从名字上可以看出,和日本签订的是“条规”,以前和西方列强签订的是“条约”。这也是李鸿章的用心良苦,保证和西方签订的不一致。 前文提到了日本救助劳工船事情,可以看下面的链接。 《中日最后的友谊——日本解救被贩卖劳工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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