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治大妈的只有大妈!”浙江杭州,女子腰不好,坐在地铁爱心座上,红衣大妈一看女子

小琴看世界 2024-09-08 23:29:41

“能治大妈的只有大妈!”浙江杭州,女子腰不好,坐在地铁爱心座上,红衣大妈一看女子不给让座,骂她不尊老爱幼,女子无奈给她让了,她坐下翘个二郎腿继续骂。另一紫衣大妈看不下去了,直接怒怼红衣大妈:你是因为她老的吗?你爱过她吗?她凭啥爱你?红衣大妈脸上挂不住了,站起来挑衅紫衣大妈:你是不是想要打我?紫衣大妈也不客气,抬手就一巴掌:是你让我打的!红衣大妈接下来的举动,惊呆一车厢的人。网友:用魔法打败魔法。

(案例来源:star星视频 )

9月7日这天,管琳去医院,治疗自己的病腰,回来乘地铁,她就坐在了爱心坐位上。

她很难受,年纪轻轻腰竟然出了问题,可能跟自己电脑前久坐有关系。

可工作需要,她不得不每天坐在电脑前工作8小时,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医院,她只能治疗缓解一下。

她坐在座位上,一只手轻轻揉着腰,试图缓解不适时,一位身着红衣的大妈上了车,站在她面前,目光瞬间锁定在了管琳身上。

红衣大妈以为,她往那里一站,管琳就应该赶紧给她让座。可她却看了她一眼无动于衷。

红衣大妈忍不住了,劈头盖脸对着管琳一顿输出:“哎,年轻人,没看到这是爱心座吗?我这腿脚可不利索,你应该给我让让座啊。”

红衣大妈的声音洪亮,底气十足。

管琳解释道:“大妈,我腰不太舒服,实在不好意思。”

管琳还是没有让座的意思,直接惹怒了红衣大妈,对着她就哔哔哔起来。

管琳一看,不让座是不行了,算了,自己还是让吧,否则这一道消停不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红衣大妈坐下来还是翘个二郎腿哔哔个不停:“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越来越不懂得尊老爱幼了。”

这一幕,恰好被另一位同样乘坐地铁的紫衣大妈看在眼里。紫衣大妈,看起来六十有余,但精神矍铄。

她实在看不下去,开口便是一连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哎,我说你这人,你是因为她才老的吗?你看我虽然六十多岁,但依然感觉身强力壮的。你身体也挺好,你为她做过什么?你爱过她吗?她又凭什么要爱你,给你让座呢?”

紫衣大妈说的话有点乱,其实就一个意思:人家不欠你的,凭啥给你让?

红衣大妈被这突如其来的质问,弄得有些措手不及,脸色一沉有些挂不住了,站起身,挑衅地问:“哎,你是不是想打我啊?”

紫衣大妈也不甘示弱,语气坚定:“打你怎么样?是你让我打的!”

话音未落,紫衣大妈一巴掌打在红衣大妈身上,两人就撕打起来。

红衣大妈一看自己没占上风,随后竟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哭天抹泪,耍起了无赖,边哭边喊:“哎呀,我这把老骨头啊,被年轻人欺负,老的也打不过!”

管琳在一旁看着,有些不知所措,她本想息事宁人,没想到事态会发展到这一步。

她轻声对紫衣大妈说:“大妈,您别生气了。”

紫衣大妈拍了拍管琳的肩膀,眼神中满是关怀:“姑娘,你就是太善良了。有些人啊,就是仗着自己年纪大,想当然地认为别人都应该让着她,尊重是相互的。”

此时,车厢内的乘客也开始议论纷纷,有的指责红衣大妈的行为,有的赞赏紫衣大妈的勇敢。

有人说,我早说过嘛,杭州是我们中国文明的灯塔,这位大妈说得非常好,另一位感到自愧不如就大吼大叫来掩饰自己的无耻。

“你打我一下试试”,平时说顺嘴了,但遇到同样是老年人,就不灵光了。大意了…仗义执言,大妈彰显正能量!!特别当今社会道德沦丧情况下,尤其可敬。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红衣大妈和紫衣大妈,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红衣大妈和紫衣大妈在地铁车厢内的争吵及随后的肢体冲突,显然扰乱了地铁这一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体验。

根据该条款,两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能面临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

2、紫衣大妈动手打人,虽然是伸张正义,也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紫衣大妈在争执中确实对红衣大妈实施了殴打行为,且红衣大妈年满六十周岁,那么紫衣大妈的行为可能触犯该条款,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同时,即便红衣大妈在争执中有挑衅行为,也不能成为紫衣大妈实施暴力行为的正当理由。

3、紫衣大妈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论是红衣大妈还是紫衣大妈,如果其行为给对方造成了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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