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浙江湖州,女子开车把一只没有拴绳的狗给撞死了,女子以为是流浪狗,就没有在意,而是把车拿去维修。没想到,狗主人说女子肇事逃逸,警察把女子的车扣押了,还让女子赔偿3万元,女子为了提车,不得不签字赔偿,女子事后越想越不对,把狗主人告上法院,而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案例来源:法治大讲堂)
杨颖很晚才回到家,母亲问她,怎么开车那么晚才回来。
杨颖难过地告诉母亲,自己的车因为撞倒一只狗,被狗主人索要3万元,还说自己肇事逃逸,警察已经把自己的车拖走了。
母亲一听,顿时紧张了,赶紧上前查看杨颖有没有受伤。
杨颖摇了摇头,表示人并没有受伤,但心却很委屈,她向母亲详细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那天下午,杨颖驾车回家的路上,突然一只没有拴绳的狗从路边冲出来,她来不及刹车,直接撞了上去。
当时,她摇下车窗,想要看一下狗的伤势,但是那只狗已经一瘸一拐地跑到绿化带中不见了,杨颖也没有在意,以为是一只流浪狗。
回去后看,杨颖发现自家的车被撞出了一个凹坑,只好把车拿去维修了。
没想到,几天后,警察找到了她,说她肇事逃逸,还把她的车扣押了。
原来,那只狗的主人吴梅报了警,说杨颖撞死了他的狗,而且还逃逸。
吴梅当场吵着杨颖赔偿3万元,否则就不同意和解。
而交警也指责杨颖出事后,应当先报案,保护现场,而不是把车直接开走,她属于肇事逃逸,应当负主要责任。
如果杨颖不接受调解,就要被拘留。
杨颖被吴梅威逼和交警的施压下,她害怕自己被拘留,为了尽快取回自己的车,杨颖只好答应了吴梅的要求,签了赔偿协议和和解协议书。
但是,事后杨颖越想越觉得不对,她认为自己并没有肇事逃逸,而且那只狗也没有拴绳,应该是狗主人的责任。自己不仅不应该赔偿3万元,而且自己的车也不应该被扣押才对。
母亲听完杨颖的讲述,也觉得这件事情有些蹊跷。狗主人真是狮子大开口,警察怎么也跟着糊涂呢。
杨颖太委屈了,把这事发到了网上,让大家评评理,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
大家都选择站在杨颖这一边,杨颖悄悄咨询了律师,律师支持她起诉。于是她通知交警她要起诉处理。
交警一听就慌了,赶紧将杨颖扣押的车还给了她,还表示不要随便就找法院解决问题。
但杨颖更不解气,她觉得必须让法院还给自己一个公道,要求撤销和解协议。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法院判决杨颖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狗的主人吴梅必须返还3万元给杨颖。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杨颖把狗撞死,却开车离去,构成肇事逃逸吗?
《刑法》第133条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离事故现场,不履行法定的报警、救助等义务,情节严重的,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规定: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报案。
如果杨颖在撞倒狗后没有采取这些措施,而是直接离开现场,那么她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但是,狗被撞死,主要原因是狗的主人吴梅没有栓绳。
杨颖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发现狗的伤势,以为是一只流浪狗,那么她的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所以她不用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狗主人吴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狗主人吴梅没有为狗佩戴犬链并妥善看管,导致狗跑到马路上被撞死,那么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不仅如此,她还要承担杨颖汽车维修费的费用。而她们签订的和解协议也是受到了胁迫之下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可以撤销的。
最终,法院支持了杨颖的诉求。撤销双方的和解协议,吴梅返还3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
出警的警察是否也应该受到处分?这么简单的道理还威逼利诱枉判?
必须依法严惩警察的违法乱纪问题!
没说有没有狗证,没证就是流浪狗
肇事逃逸罚3万,青岛女肇事逃逸,逆行,多次打人满脸是血,拘留10日,罚1000
狗什么时候有人权了[惊恐]
狗先跑,是它先逃逸,车才走的,狗全责
就说么,这要赔钱我就明天马路上卖蚂蚁去,咋不一年挣个几十万
警察啥事儿没有,白白耽误人家车主那么多时间
还好法院判的深得人心,不然在高速上撞了一只冲出来的野兔,我该怎么办!
想知道出警的警察怎么办?
有证没有栓绳也是流浪狗。你又没有把证顶在头上。别人怎么看到?怎么知道你是有证?而且狗撞了,肯定跑了。如果撞什么动物都要等警察。 那里天天车就别开了。
什么时候,一条狗有这种权利了,撞死了就装死了,客气点赔点钱了事,何来肇事逃逸。
公共场合,没栓绳的狗都应该打死。在自已家供上神台也行,抱着睡也行。
这狗东西不栓绳出事了怪谁呢?狗的监护人负责吧。
交警应该这样处罚?
应该起诉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
还有修车费呢?
抢救伤员指的是人
这事做的,直接告对方伙同人勒索啊
现场出警的交警算什么呢
这是人民警察吗?立即开除养狗去
70条没说撞死动物要抢救呀,只抢救受伤人员,这条规定也适用狗吗?
那个骑行的事故是否适用?
不栓狗绳判定就是流浪狗
奇怪了,那轧死蚂蚁算不算肇事逃逸?
就算撞的是牵着绳的狗,不停车走了算逃逸???啥时候狗能享受人同样待遇了???你监护人好好牵着会被撞到???平时不都是儿子宝贝叫着的吗???只要汽车正常行驶不违章,那就没有一点责任,很奇怪要正确的去为错误的买单这种逻辑
逃逸的主体是人而不是狗吧
狗与人有同等待遇,他们把狗当父母看待
又丢脸到国外去了
这样的法官才是人民的好法官!同时必须严惩出警的警察,是非不分,助长违法犯罪,社会道德的沦丧就是被类似这警察的败类给弄坏的
狗什么时候有了路权?
为啥要拿BABY的名字[抠鼻]
那个父亲带骑行的小男孩是不是也契合这个案例?
那作怪的是出警叔叔
狗违反交通道路法,负全责。属动物的应走行人道及绿灯线。
应该赔偿司机的汽车修理费
警察怎么处理
以后我要多养几只鸡,让它在路上溜达,看那个霉鬼撞上了喊他赔凤凰的钱。
以后用机器人判案如何。
这交警咋想的?狗不拴绳子,就是野狗,是可以直接打死的。为什么要判司机赔呢?那要真撞一直野狗,我是不是得原地盖个房子住那里等主人啊?
赔偿安葬费十万元
哦哦
狗不是人,撞死了不构成任何罪
这个警察是怎么混进警退伍的。
什么狗值3万元?
出警的呢?
这警察,思路新奇啊。照这脑回路,夏天夜晚开车的基本都是交通肇事逃逸,这一路上得撞死多少只虫子,这简直就是逃逸途中继续肇事啊[抠鼻]
不是狗肇事逃逸,狗主人应该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吗
👍
还怎么判,有证吗?,符合规定吗?,不符合,没狗绳,那车损你狗主人赔偿。
修车费还得🐶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