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存的最好的内乡县衙里有一段记录很奇怪, 县衙的建造者钦加同知衔(正五品)章炳焘。 这个就很奇怪,一个县令为何是五品官呢? 要知道清朝的县令除了两个京县以外,全部是七品。 那么这个内乡县是怎么回事呢? 以前文提到的章炳焘而言, 他的履历是光绪初年捐了一个监生进入仕途。 光绪十二年,再次捐海防例成为候补知县。 光绪十七年,又捐了一个同知(正五品,同知是知府的副职) 光绪十八年,他到同乡成为县令。 他这种行为在清代非常普通,从同治元年到清末。内乡共计有30个县令,里面有15个人有同知或者知府的头衔。 著名文学家鲁迅先生的祖父,是正经的进士,他在担任江西金溪县知县前,也为了好看,捐了一个五品的同知。 为何会出现知府同知出任县令的情况呢? 这么从谈到清朝的买官制度。 清朝的捐官制度主要是捐的身份, 康熙七年规定, 现任文武官员,捐二千两加一级或者二千石,捐二百五两或者米五百石记录一次。 秀才捐二百两或者四百石米可以成为监生。 俊秀(平民)捐三百两或者六百石可以成为监生。 普通民众如果捐三百两或者六百石,可以有九品顶戴。 四百两或者八百石可以有八品顶戴。 成为监生后,就可以排队等待当官。 田文镜就是监生出身。 现任官员捐了后就可以使用更高级的官府。 如果犯错被罚级也可以用捐来官先顶。 但是实职是不会变的, 七品官捐到从四品是不可能成为知府的。 如果想捐实官的话,一般要等时机。 比如康熙十三年,平定三番之乱的时候,就开出4000两一个的知县价格。 后面每次到灾荒或者战乱都会开启实官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