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羊七老板##三只羊乔妹回应视频背景声音##消费者起诉三只羊及梅菜扣肉厂家

张荆律师 2024-09-24 15: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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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羊事件持续发酵,不知道小杨哥如何应对这场危机,有人说,此次危机可能会给三只羊带来巨大负面影响。

近日,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开庭公告,原告为王某某,案由为产品责任纠纷,该案将于11月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首先,网红也属于经营者。消费者在网络直播间购买网红推销的商品,交易完成后网红取得佣金,那么,网红应属于商品的销售方,即商品经营者。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其次,网红还属于广告发布者。网红在交易活动中扮演的是广告发布者的角色,不参与商品的直接交易。

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小杨哥的三只羊公司属于直播带货网红公司,应该遵照我国相关法律予以执行,也就是依据法律惩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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