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转卖父母处方药被判贩毒罪##律师说法#现在检方已经撤诉,就意味着此案卖药的

张荆律师 2024-10-08 11:48:35

#女子转卖父母处方药被判贩毒罪##律师说法#

现在检方已经撤诉,就意味着此案卖药的女子已经无罪,推翻了一审的判决。

因在病友药转群中转售260元的镇痛处方药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广州女子廖华遭山东滨州市阳信县警方跨省抓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犯贩卖毒品罪。

在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贩卖处方药是被严格监管的。曲马多和羟考酮是两种被列为麻醉药品或受控制的药物成分,其合法使用受到限制。在我国,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贩卖、制造、运输麻醉药品的行为构成贩毒罪。在这种情况下,危害性和是否获利是常见的判断标准。

通常,法律会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主观故意,即是否知道自己在贩卖受控制的药物。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在贩卖麻醉药品,法律上会认定其具有主观故意。

曲马多和羟考酮等药物属于麻醉药品,其滥用可能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包括成瘾、过量使用可能导致死亡等。因此,通常会考虑这种药物的危害性,将贩卖这些药物的情节纳入构成犯罪要素的考量标准。

是否从贩卖行为中获得经济利益也是判断犯罪行为的一个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以赚取利润为目的贩卖这些药物,通常会被认定为犯罪。

但我国法律规定:购买麻醉、精神类药品必须通过正规医疗渠道如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等,并必须遵医嘱、在正常剂量范围内使用,避免成瘾。药品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只有特定资质的经营者才有资格出售。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未经许可不能随意使用,转卖了此类处方药,则可能涉嫌毒品犯罪。

首先,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这也说明,个人不能随意买卖药品。

其次,我国《刑法》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法律角度看,为吸毒者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就属于犯罪行为。

此案中,女子廖华对该药物的药性并不完全知情,也不知道它是管制类药物,所以,不存在主观犯罪,这也是检方撤诉的主要原因。

但是,此案也给我们带来警示作用,那就是个人不要随意买卖药品,特别是精神药品的买卖,会涉嫌毒品交易,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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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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