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记举报江秋莲诈骗濒死五保户财产##律师说法#
这几天江秋莲成了热搜关键词,是因为被人举报,但,事实还没有落实。互联网讲人设,人设没有了,崩塌了,那就要被边缘化了。也有可能举报者超出了法律范畴,有恶意举报之嫌。
近日,有543.6万粉丝的前调查记者“理记(本名张洋)”通过微博连续举报江秋莲涉嫌诈骗、立虚假人设、诈捐一事,引发各方关注。
网络举报的合理性,体现在其对社会监督的补充、公众参与的提高以及推动正义的实现上。然而,它也存在多种问题,比如缺乏法律边界导致舆论审判、信息失真、网络暴力和隐私侵犯等问题。
我认为,首先,网络举报应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伸张正义或维护某种道德的目的。然而,网络暴力(如人肉搜索、语言暴力、隐私泄露等)可能伴随着这些行为,容易模糊举报与网络暴力的界限。
其次,行为人有理由相信其所主张的事实有依据时,批评言论通常被认为是合理的。但如果言论涉及个人隐私、人格尊严的侵犯,可能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需要法律的约束。
第三,举报监督的合法性要件有:举报监督的合法性需要基于明确的法律授权,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举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如涉及个人隐私、通信秘密、敏感个人信息等。
最后,网络举报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如反腐、学术不端等。然而,这也需要国家、网络平台和社会力量的协同,确保举报监督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网络平台应承担对内容审查和管理的义务,防止违法信息的传播。但在流量驱动下,网络平台可能对举报监督类网络群体行动采取容忍态度,甚至推波助澜。
所以,法治社会要依法行事,不论是举报者还是被举报者,谁违反法律,都会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