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姐不是栽在粉条上而是演得太过##律师说法#
入戏太深,坑人害己。从昔日的信誓旦旦,到今天的颜面尽失,“雨姐”真是自我打脸了。卖货时一口一个“家人”叫得好不亲热,遭质疑时一脸无辜、大声叫屈,甚至和打假人发生冲突,到头来却被证实毫不冤枉,如此表里不一怎能不令粉丝失望?
辽宁本溪相关部门确认雨姐传媒进行了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东北雨姐”团队也已启动对购买问题粉条消费者退一赔三工作。
根据调查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雨姐传媒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的行政处罚。雨姐传媒官方账号发布道歉声明,但声明中并未明确提及具体的赔偿方案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从去年的"假大鹅"风波,到最近的盘锦稻田蟹摆拍,再到如今的红薯粉条"掺假",东北雨姐的公信力正在一步步瓦解。这种信任的崩塌,不仅仅是一个网红的个人悲剧,更是整个直播带货行业的集体困境。
根据调查,“东北雨姐”在直播中宣称销售的红薯粉条含有红薯成分,但实际检测结果显示粉条中并未含有红薯成分,仅含有木薯淀粉。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中关于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
经检验,雨姐传媒直播推广的红薯粉条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检出木薯源性成分,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质量的规定。
对于雨姐的违法行为,如果销售总金额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金额数,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东北雨姐”被认定为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
我认为,“东北雨姐”事件不仅是一起网络直播销售纠纷,而是一面镜子,暴露了当前网络购物环境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售后服务缺失、平台监管不力等。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更加安全、透明的网络购物环境,以下几方面值得进一步思考和完善:
首先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商平台及直播销售行为的监管,要求平台严格审核入驻商家的资质,确保其销售商品的质量合格。同时,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商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防止虚假宣传的发生。
其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定的框架,但仍需进一步细化。例如,应当规定更为严格的赔偿标准,尤其是对于情节严重的欺诈行为,可以考虑增加赔偿额度,以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第三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应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问题商品或虚假宣传,消费者应及时保存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后要推动行业自律与诚信经营:除了法律和监管,行业自律也是构建健康网络购物环境的重要一环。直播平台、主播及商家应当遵守行业规则,诚信经营,杜绝以次充好、夸大宣传等行为。同时,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制定自律公约、设立黑名单等方式,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从法律到市场监督再到消费者监督,就会形成市场的良性循环。当然,加大法律打击力度,是保障市场纯洁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