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奇怪,如果某车企这么配合调查,为啥还会对“按照出口量选择样本”与“明知出口巨大却不抽样调查”之间的矛盾表达不满?(from25)
为啥会认为欧委会的调查依据,即媒体报道、某些非BEV公司公开审计财报、先前调查不同行业进口产品的清单资料,由此获得的涉嫌补贴的证据不符合有关部门的证据充足标准?
要知道,欧委会说的是“从公开来源提供关于GOC向BEV出口生产商提供补贴数额的详细信息”,真要是配合调查就能让人一把子拿着底细,我觉得问题可不像是出在一个民营企业头上[摊手]
至于对金融系统透明度的质疑,三家抽样车企和GOC都表示不认可和反对,具体可以看原文,不过欧委会并不买账
至于补贴信息,有车企表示提供了“证明补贴用于相关产品之外的目的”之证据,并且欧委会掌握的信息还包括它提交的材料,以表明补贴用在了bev和非bev上。考虑到非bev指的是phev和fcev,且鉴于fcev本身的市场体量,以及它的phev产销规模,怎么看都带点自爆成分了。
至于什么低税率跟配合程度,内鬼程度挂钩,429条的补贴率应该能解释清楚吧,谁是1.94%,谁是2.49%,谁是2.01%?欧委会的逻辑也是根据你补贴程度定税率,出口量只是一方面。
还有在欧设厂的“谈判砝码”,说得好像是车企祸到临头了才想起来拿建厂换减税一样。事实上,临时披露之后,国家方面就说了有两个车企在欧盟建立了生产基地,说明这是更早时期公开/申请的商业规划,并且国家也认为这是反驳欧方论据的有力证据,这还需要临时想办法争取吗😅
如果这都算,那国家拿某个车企先独资后合资的案例,作为欧盟需要对齐其他国家市场准入门槛的依据,又算什么?(from1040-1047)
哦对了,有些人整天拿什么“垂直整合授人以柄”说事的,国家可说了,抽样的这三家全都是垂直整合生产商,以此证明欧盟产业缺乏竞争力事出有因。反倒认为三中有其二不属于垂直整合的是欧盟?这不尴尬了吗[doge]
最后,我说这么多也不是站在欧委会这边,恰恰相反,全篇展现了欧盟充满了拒绝,驳回,不合作的姿态,把己方有利论据强调到极致,那就没必要跟他们摆什么好脸色了,就是干,干他娘的。
反倒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两方声音都在以选择性论据魔法对轰,却不对欧盟的狗屁全盘否定,那就不要怪有第三方声音跳出来,骂你们全都不是好东西,欧盟加税反抗中国补贴有理了。
一定会有这样的声音,毕竟还有一帮人看BEV和全体国货不爽很久了……
最后有一点要注意,欧盟加税的产品种类,是运送9人及以下(含司机),非低速,由至少一个电机推动(不限驱动车轮数量),还包含带有内燃增程器(辅助动力装置)的电动机,的进口BEV
也就是说,不光纯电动包括在内,可能增程式也要包括在内了
各家车企和国家协同对欧斗争之余,也该准备PHEV和HEV的产品导入了,反正早晚的事[吃瓜]#新能源汽车[超话]##撩妹不如撩车##我爱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