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小伙跟人签订90亩地,期限18年的租赁转让合同,修建大棚。经过辛苦种植,3年后开始盈利。不曾想,园林绿化局却说他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罚款55万余元。男子不服,把园林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他做出的行政处罚。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北京三中院)
“毕业回乡,建设家乡”,曾是多少热血青年的梦想。
然而,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北京顺义的赵某,一个农大毕业生,就因为在承包地上建了几个大棚,被罚了55万,差点让他倾家荡产。
赵某大学毕业,怀揣着一腔热血和对家乡的深厚感情,决心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家乡的农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他对家乡的土地充满了信心,认为这片沃土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只需正确的管理和科学的种植方式,就能让它焕发新的生机。
经过与村委会的多次沟通和洽谈,赵某终于签订了90亩土地的租赁合同,租期长达18年。这个决定让他倍感振奋,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这场新的农业探索。
为了能够顺利启动项目,赵某开始四处筹集资金,他联系了银行、亲友和一些农业合作社,尽力争取各种可能的支持。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筹集到了足够的启动资金,心中满是期待与决心。
不久后,他的梦想逐渐成型,赵某开始在土地上建起107个大棚,这些大棚采用了现代化的温室技术,能有效调节温度和湿度,创造出适宜的生长环境。
随着大棚的建设完成,他满怀激情地开始种植水果和蔬菜。他认真选择了市场上受欢迎的品种,如番茄、黄瓜和草莓,确保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赵某的技术过硬,扎实的农业知识加上对作物生长的敏锐观察,使得大棚种植在短时间内便步入了正轨。
他每天在大棚里忙碌,细致入微地观察每一株作物的生长情况,及时调整施肥和浇水的方案。他还引入了先进的种植管理软件,记录下每一项数据,确保科学决策。
随着季节的推移,赵某的努力开始结出丰硕的果实。丰收的时节,他的菜园里一片生机盎然,鲜嫩的蔬菜和果实吸引了周围的居民前来购买。
他的产品不仅质量上乘,口感鲜美,价格也相对合理,迅速赢得了当地消费者的青睐。乡亲们看到赵某的成功,纷纷表示希望向他学习,甚至有人主动提出合作,想要共同发展。
赵某深知,农业的发展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带动整个村庄的经济。
他开始积极组织农业培训班,教乡亲们学习现代化的种植技术,鼓励大家一起参与到这一事业中来。
赵某的坚持与努力,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为家乡的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希望。
他种的水果蔬菜又新鲜又营养,当地人都喜欢买。
短短两年时间,他就实现了盈利,看到了希望。
正当他憧憬着未来,准备扩大规模,带领乡亲们一起致富的时候,一纸罚单,却让他从云端跌落谷底。
园林绿化局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说他建的大棚占用了林地,要罚款55万余元。
这对刚创业的人来说,简直是当头一棒。
园林绿化局的依据是《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认为赵某的大棚部分位于规划中的3级林地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反了《森林法》等相关规定。
赵某被要求拆掉他搭的大棚,把原来的样子恢复回来,还要交一大笔罚款。
然而,赵某却觉得自己很冤枉。
他签合同时,村委会没说那块地是林地。
他死活不肯交罚款,还把园林绿化局给告了。
最终,法院认为园林绿化局的处罚决定不合理,所以撤销了。
园林绿化局不服气,又上诉了,但最终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之前的判决。
赵某最终赢得了这场“民告官”的官司。
赵某的遭遇并非个例。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不够准确,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方式不够灵活等。
这些问题不仅让农民们很委屈,还让政府的信誉也受到影响。
从赵某的角度来看,他响应国家号召返乡创业,却因为土地性质的认定问题,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
这反映了基层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信息公开和沟通协调不足,导致农民在土地利用过程中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从园林绿化局的角度来看,他们是为了保护林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
但是,在执法过程中,他们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没有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最终导致了执法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