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悲剧!河南,一老人得740万拆迁款,分儿子700万,两女儿各20万。需要儿女养老时,没想到儿子推卸责任,女儿拒绝赡养!法院判了
“养儿防老”的观念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但在当今社会,这个传统观念正在经受严峻考验。近日,河南发生一起令人心痛的赡养纠纷案,让我们看到了金钱、亲情与法律责任的复杂交织。 一位老人将大部分拆迁款给了儿子们,却在晚年遭遇无人赡养的困境。 01案情回顾 2021年初,65岁的张阿婆因所在地块被列入城市改造项目,获得了74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考虑到传统观念和对儿子的偏爱,张阿婆决定将这笔款项按照“重男轻女”的方式分配给四个子女。 小儿子作为“养老之人”获得400万元,大儿子分得300万元,两个女儿则各自只分得20万元。当时张阿婆想着,把大头给了儿子们,他们一定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 然而事与愿违。 2023年初,张阿婆因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和照料。 她主动提出与小儿子同住,却遭到了明确拒绝。 大儿子则以“工作忙”为由,每月只象征性地给予500元生活费。 两个女儿虽然心有不满,但考虑到当初分配不公,也不愿意承担更多赡养责任。 无奈之下,张阿婆只能独自生活,靠着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艰难度日。更令人心酸的是,过去一年里,四个子女轮流推诿,没有一个人主动承担起照料母亲的责任。春节期间,张阿婆独自一人在家度过,无人陪伴。 02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赡养义务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费的数额和方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确定赡养费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子女的经济收入状况 2.父母的实际需求 3.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4.子女之间的分担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父母曾经有过倾向性的财产分配,也不能成为子女逃避赡养义务的理由。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的财产处置方式而改变。 03案件看法 最终,法院判决四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小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3000元大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500元两个女儿各自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子女须轮流探望照料,每月不少于2次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 “把钱都给了儿子,结果晚年还是没人管,真是令人心寒。”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年轻人都说'养儿不如养老'的原因。” “法院判得对,但是亲情淡薄的现实,才是最让人心酸的。” 这个案例也引发了更深层的思考:在处理大额财产时,是否应该更加理性和公平?金钱和亲情之间,如何找到平衡点?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看法呢?
钱抓手里,看谁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