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当大事”和“当事人” 在农村很多方面的传统习俗中 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

诗情文化 2024-11-05 16:25:42

戏说“当大事”和“当事人” 在农村很多方面的传统习俗中 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 就是在办理丧事搭建灵棚时 在灵棚台头或门口都会贴一个“当大事”的条幅 或许这个情况人们已经熟视无睹 因为这事说不清已经流传多少年代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一本旧书 里面正好有关于这个“当大事”的故事 细读后才发现原来这是一个涉及孝道的问题 说一个中年男人平时对父母极其不孝 因此街坊邻居都不愿和他共事 甚至还对他躲之唯恐不及 突然有一天他的父亲过世 按照农村的习俗 谁家里死了人都需要街坊邻居帮忙料理 可是因为这个人平时不尽孝道 遭到了街坊邻居的联合抵制 没有一个人主动向前帮忙 这个不孝子在无奈又无助的情况下幡然醒悟 认识到了是因为自己不孝才让大家集体唾弃 于是就写了一幅“当大事”的条幅贴在门口 目的是请求大家看到后前去帮忙给父亲下葬 街坊邻居看到这个条幅之后 果然也就原谅了他的真诚悔过 以后办丧事时都要贴这个“当大事”的条幅 不知怎地竟然成了一种流传下来的习俗 究其深层次原因 还应在于上升到了道德层面 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百善孝为先 再就是只有自己首先把需要帮忙的事当成大事 别人才会当成大事为你帮忙 “当事人”的说法涵盖很广 广义的指所有发生矛盾的事物的各方人士 狭义的单指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 对于律师来说 案件的原告和被告都称为案件的“当事人” 自己的委托人则是自己的“当事人” 除了这些还有一个法律行业潜在的说法 就是只咨询或者只想让律师提供无偿帮助的人 这个情况的深层意义就是不把自己的案件当回事 所以律师就不会把这些人称之为当事人 原因很简单——你自己都不把案件当回事 谁会把你的事当回事或者把你称之为“当事人”? 网络上流行一个说法 就是很多人都妄想“白嫖律师” 确实有很多律师都上过这方面的当 然而上当次数多了也就明白了 任你多么美妙的说辞也会有失灵的时候 逐渐地则演变为一个让律师深恶痛绝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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