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和妻子离婚,女儿判给妻子抚养,男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女儿18岁考上大学后,要求父亲继续支付每月1500元生活费,以及学费、住宿费、电脑、手机等费用共19800元。男子认为女儿已成年,抚养义务已结束,拒绝了女儿的要求。女儿不满父亲的决定,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爸爸,你真的不和我们一起住了吗?"莹莹泪眼婆娑地问道。 王朴诚蹲下身,轻抚女儿的头发:"莹莹,爸爸妈妈虽然分开了,但我们都还是爱你的。以后你跟妈妈住,我每个月都会来看你的,好吗?" 莹莹点点头,依依不舍地跟着母亲离开了。 根据法院的判决,莹莹由李芳抚养,王朴诚每月需支付1500元抚养费。虽然失去了女儿的抚养权,但王朴诚始终没有忘记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他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节假日也会抽时间看望莹莹。 然而,随着莹莹慢慢长大,父女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疏远。王朴诚忙于工作,而莹莹也逐渐进入叛逆期,两人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时光飞逝,转眼间莹莹已经18岁,即将高考。这天,王朴诚收到了一条来自莹莹的短信:"爸,我考上大学了。" 王朴诚欣喜若狂,立即回复:"太好了!爸爸为你感到骄傲!你想上哪所大学?需要爸爸帮忙吗?" 然而,莹莹的回复却让王朴诚愣住了:"我已经决定好了学校。爸,我需要你继续每月给我1500元生活费,还有今年的学费6800元,住宿费1000元,我还需要一台新电脑和新手机,电脑9000元,手机3000元。哦对了,以后每年的学费5000元你也要负责。" 王朴诚看着这一串数字,心里五味杂陈。他回复道:"莹莹,爸爸很高兴你考上了大学。但是你已经成年了,按照法律规定,我的抚养义务已经结束了。而且这些费用也太高了,爸爸负担不起。" 莹莹看到这个回复,顿时怒不可遏。她给王朴诚打了个电话:"爸,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想负责任了是吗?我可是你女儿啊!" 王朴诚试图解释:"莹莹,你听我说。我不是不想负责,但是这些费用实在太高了。而且你已经成年了,应该学会独立..." "够了!"莹莹打断了王朴诚的话,"你就是不想管我了是吧?好,我知道了。"说完,她挂断了电话。 王朴诚叹了口气,心里充满了无奈。他没想到,自己和女儿之间的关系会变成这样。 几天后,王朴诚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莹莹真的把他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继续支付各项费用。 庭审当天,王朴诚和莹莹在法庭上相对而坐。曾经亲密无间的父女,如今却成了对簿公堂的原告和被告。 法官首先询问了莹莹的诉求。莹莹声泪俱下地说:"法官大人,我爸爸在我小时候就抛弃了我和妈妈。现在我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他却不愿意继续支持我的学业。我请求法院判令他继续支付我的生活费和学习费用。" 轮到王朴诚陈述时,他平静地说:"法官大人,我并没有抛弃我的女儿。离婚后,我一直按时支付抚养费,也尽量抽时间看望她。现在她已经成年,按照法律规定,我的抚养义务已经结束。而且,这些费用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法官听完双方的陈述,又仔细查看了相关证据。最终,法官宣读了判决:"经过审理,本院认为,原告莹莹已经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已考入大学,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被告王朴诚的法定抚养义务已经终止。因此,驳回原告莹莹的诉讼请求。" 这件事告诉我们,亲情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法律可以规定抚养义务的期限,但爱却是无期限的。 作为父母,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关心和支持孩子;而作为子女,我们也应该理解父母的难处,学会独立自主。只有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才能维系真正的亲情。 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家庭纠纷时,不要轻易将对方告上法庭。法律虽然可以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但往往会加深感情的裂痕。相反,我们应该多沟通、多理解,用爱心和耐心来修复受损的关系。 最后,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来说,学会独立自主非常重要。不应该过分依赖父母,而是要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人。 来源:邳州人民法院 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