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新疆,男子把房子以1.8万的租金租了出去,可租客收拾房间时,发现一个箱子,他猜箱子是前租客扔下的,就告诉租客不要了,没想到租客准备扔掉时,感觉箱子很重,就好奇的打开查看,竟发现里面装着一个骨灰盒,吓得租客坚决不住了,男子觉得都是因为前租客的骨灰盒,把现租客吓跑了,气的联系前租客,让他赔偿自己18600元损失,被拒后把他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在乌鲁木齐的一个普通小区里,成渝正为还房贷而发愁,无奈之下,他决定将自己的一套闲置房出租。 这套房子不大,但位置还算不错,之前一直租给一个叫刘成的男子。 刘成搬走后,房屋迅速通过中介租给了孙浩。 孙浩是个年轻的上班族,新工作地点离这里比较近,所以看中了这套房子。 双方谈妥了年租金 1.8 万,孙浩满心欢喜地准备入住,想着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 孙浩拿着钥匙打开房门,看着略显杂乱的房间,开始动手打扫。 当他清理到衣柜时,发现里面有一个看起来有些破旧的皮箱。 孙浩心想这肯定是前租客落下的,便打电话给房东成渝询问。 成渝没怎么多想,以为是刘成粗心遗留下的一些无关紧要的杂物,便告诉孙浩直接扔掉就行。 孙浩费了好大劲才把箱子拖出来,刚一上手,他就感觉这箱子出奇的重。 好奇心作祟的他忍不住打开了箱子,可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个骨灰盒! 刹那间,孙浩只觉得头皮发麻,一股寒意从脊梁骨窜起。 他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双腿一软差点瘫倒在地。 这个原本温馨的小窝在他眼中瞬间变得阴森恐怖,他毫不犹豫地决定退租,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 成渝接到孙浩的电话后,也是大吃一惊。 他赶紧过来处理,退还了孙浩的房租和押金。 可看着空出来的房子,他越想越气。 这个骨灰盒就像一颗炸弹,不仅炸碎了他的出租计划,还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他觉得自己的房子就像被诅咒了一样,以后谁还敢来租? 而且这件事让他心里一直毛毛的,每次一想到那个骨灰盒,就忍不住打寒战。 愤怒的成渝觉得这一切都是刘成的错,他未经允许就把这样一个特殊又忌讳的东西留在自己的房子里。 他决定找刘成讨个说法,要求刘成赔偿自己 18600 元的损失,这其中包括重新找租客可能损失的租金、中介费,还有自己因为这件事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刘成却拒绝了成渝的索赔要求。 刘成觉得自己不是故意把骨灰盒留在那里的,而且这也不能完全怪他。 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迅速升级,最后成渝一气之下把刘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下。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民法典》第 714 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 57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刘成的行为显然存在问题,他不仅没有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而且这个骨灰盒的遗留已经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正常使用,这远远超出了租赁合同约定的范围。 但是,法院在判决时也有自己的考量。 根据《民法典》第 186 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法院考虑到成渝在刘成搬走后没有对房屋进行充分的检查,而刘成遗留骨灰盒的行为虽属不当,但也并非恶意为之。 最后按照公平原则,判定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损失。 这个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很多人都在讨论房东承担部分责任是否合理。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 8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也在考量特殊物品在租赁过程中的处理界限问题,这个骨灰盒的出现确实打破了正常的租赁秩序和社会伦理观念。 这件事给整个租赁行业敲响了警钟。 在房屋交接的时候,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应该更加谨慎细致。 比如制定详细的物品清单,在清单里明确特殊物品的检查条款,完善验房报告,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房屋使用的遗留物品。 而且,这件事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伦理和法律之间的微妙关系。 特殊物品的处理涉及到道德观念和法律规定的碰撞,我们需要建立一种社会共识,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社会伦理道德。 加强对租赁双方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责任感的宣传教育,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信源:陕视新闻2024.11.14《出租屋惊现骨灰盒 租客要求退租 房东起诉前房客索赔1.8万 法院判定前房客承担40%》 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和“点赞”,方便您下次看到更加精彩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