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钟建军通讯员张斐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日前,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联合招远市司法局、招远市温泉司法所和招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到丽湖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文明实践活动。
活动中,山东通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静为丽湖学校学生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讲座,以当前社会关注的法治热点——校园霸凌为切入点,通过轻松幽默的语言,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真实案例,让学生充分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原因,以及面对校园欺凌应如何应对,进一步提升思想意识、辨别能力及处置水平。她鼓励学生们树立责任、安全、防范及法治意识,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警觉性,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共同构建和谐校园。会后,还向学生发放了法律知识问答等相关资料。
师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法律知识变得易于理解且记忆深刻。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学生们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专业性指导。
下一步,招远市温泉街道将继续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举办更多形式各样的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将法治的种子深植于未成年人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