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小偷半夜偷车逃跑时摔成重伤,竟起诉车主赔偿30万,一审判车主赔偿11万多元

岁已暮聊社会 2024-11-29 17:33:05

湖南一小偷半夜偷车逃跑时摔成重伤,竟起诉车主赔偿30万,一审判车主赔偿11万多元。车主和保险公司反诉:“他自己摔倒的,犯罪还要赔精神损失?”二审如何审判的?

2017年4月的某个深夜,徐鑫炎突然听到父亲惊慌失措地喊叫:“摩托车不见了!”徐鑫炎心头一紧,立即意识到情况不妙。

这辆摩托车不仅是他辛苦攒钱买来的出行工具,车内还放着重要的证件和存折。

在报警之后,徐鑫炎决定开车在村子附近的小路上碰碰运气,寻找偷车贼的踪迹。

巧合的是,他真的在加油站附近发现了失窃的摩托车!

骑车的正是一个年轻人,徐鑫炎认定这就是偷车贼付涛,便立刻驾车追赶。

在追逐过程中,付涛拼命加速逃跑,慌乱中进入了一条乡间小道。

然而,他对道路不熟悉,在一个急弯处失控,摩托车摔倒,付涛当场受伤严重。

徐鑫炎紧急打电话报警和叫来急救车,付涛最终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情本该就此结束,付涛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零九个月,徐鑫炎找回了自己的摩托车。

可谁也没有料到,两年后,付涛刑满释放后竟然以“交通事故”为由,将徐鑫炎告上法庭,索赔35万元,理由是徐鑫炎的追赶导致他受伤,要求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看到这场官司,很多人都会不解:一个小偷怎么还能要求赔偿?

徐鑫炎本人也愤愤不平,他认为自己是在追回自己的合法财产,付涛是因为自己的行为摔倒的,怎么反倒成了自己要赔钱?

一审法院却站在了付涛一边。

法院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认为徐鑫炎在追逐过程中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承担10%的责任,付涛则负主要责任90%。

最终判决徐鑫炎和他的保险公司共计赔偿付涛11万余元。

这一判决引发了巨大的争议,社会舆论普遍感到不公,认为这违背了基本的正义观。

付涛的心理转变耐人寻味。

在被判刑的两年中,他不甘心自己落得如此下场,便开始琢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获取赔偿。

他声称,自己在被追逐时感觉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甚至认为徐鑫炎想要杀他。

在法庭上,付涛大肆渲染自己受伤的惨状,强调自己因伤残而无法工作,并希望借此获得巨额赔偿。

更荒谬的是,他还将此事与精神抚慰联系在一起,要求索赔数十万元。

这种“恶人先告状”的行为,不仅让徐鑫炎倍感愤怒,也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谴责。

有网友调侃:“如果这样的判决成立,那以后我们谁还敢追小偷?难道还要给小偷赔钱?”

面对一审判决,徐鑫炎和保险公司坚决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了案件,认为一审定性为交通事故是不合理的。

毕竟,徐鑫炎是在追赶小偷,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免受不法侵害,徐鑫炎采取的行为不构成过错。

因此,法院认为徐鑫炎的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财产保护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界限,且追赶过程中并没有直接伤害付涛。

付涛的受伤,是他在盗窃并逃跑时自行摔倒所致。

最终,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判定徐鑫炎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无需赔偿。

付涛不仅没有得到赔偿,还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此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一方面,大家为二审法院的判决感到欣慰,认为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另一方面,人们也开始反思正当防卫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

在财产保护的过程中,公民是否应该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

此案为大家敲响了警钟:面对不法侵害时,公民有权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不能强求受害者在应对犯罪时保持绝对的冷静。

同时,此案也让大家看到了法律的不断修正和完善。

在面对复杂案件时,如何平衡法律的条文与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的重大责任。

这个案件的二审判决为公民提供了正确的指引——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公民可以勇敢地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必过于担心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湖南这场偷车风波,最终以正义的胜利告终。徐鑫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树立了一个勇敢追求公正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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