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讹出新高度!”上海一小伙,大半夜开车出去和朋友喝酒,酒过三巡,被朋友劝回家,躺了一会儿。惊醒后,小伙突然想见女友,开车来到女友住处。小伙敲门后,女友却没有半点动静。不料,小伙非得在今晚看到女友,发现女友家和邻居房子有连廊,醉酒状态下试图攀爬过去,失足从九楼摔了下去。等保安发现时,小伙已经死亡。事后,小伙家属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40多万元。法院这样判决。 (案例来源:、案情微调) 张强(化名)受到父亲影响,每天下班回家,都要和父亲或朋友小酌一杯,不然,睡不着,心里直痒痒。 张强在大学期间,结识了现女友,毕业后,始终保持着恋爱关系,但女友比较传统,知道张强喜欢喝酒,一直不同意和张强同居,担心发生意外。 事发当天,张强听说朋友分手了,就去酒吧陪朋友喝酒,朋友和张强诉苦,没怎么喝酒,而张强越听越生气,不由自主的喝了起来。 等朋友说完他的故事后,张强也喝醉了,压根已经听不清朋友在说啥了。朋友也知道张强常常这样,也放心跟他说这些事情,第二天就忘了。 朋友将张强送回家后,等张强呼呼大睡后,就离开了。 张强睡了差不多2个小时,突然惊醒,可能是梦里梦到了女友提分手,吓醒了,一时间,没有了醉意,清醒了不少。 醒来后,张强特别想女友,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张强内心告诉自己,今天必须见到女友,否则没办法入睡。 张强不顾醉酒,开着车就直奔女友家,虽然路上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但没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 张强到了后,疯狂的敲打着女友房门,但可能女友睡着了,无论张强如何敲门,一点动静也没有,而电话也打不通。 一段时间后,张强仍不想放弃,开始观察房屋结构,发现这边小区房子与房子之间有连廊相接,通过连廊恰好可以通到女友家里。 张强尝试了一下,而恰好连廊的栏杆有横杆,有着力点,一下就爬上去了。 可是,张强是醉酒状态,注意力不集中,而且是晚上,不小心踩空了,在九层高楼摔了下去,动弹不得。 而保安没有在这边巡查,未及时发现张强,等第二天发现时,张强已经失去生命体征。报警后,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事后,张强家属找上门,要求物业公司赔钱,但遭到拒绝。 张强家属确信物业公司对张强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评定呢? 1、张强家属认为,物业公司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强摔下楼致死,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可见,物业公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而结合司法实践,除合同约定外,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还包括设施设备及公告区域维修保障义务、配备保安提供安防义务、以及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不法侵害或救助义务。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明知不同业主房间之间有连廊,而连廊的栏杆处设置有横杆,极容易被别人利用攀爬上去,但没有采取设置警示牌、封闭等合理措施,给张强创造了爬上去的机会。 而在张强摔下楼后,保安没有及时发现和救助,巡查不到位,监控形同虚设,致使张强错过了最佳抢救机会,未尽到合理救助义务。 因此,物业公司存在过错,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担责。 2、物业公司抗辩称,其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有一定边界,不宜苛责,并非只要业主有损伤就是物业公司责任,应当在物业公司合理管控范围内。 一方面,事发楼层连廊的栏杆和横杆设计均符合行业和国家标准,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应该苛责物业公司还在这里采取设置什么警示牌等合理措施。 另一方面,张强坠楼地点不是物业保安巡查的重点位置,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特别约定,关键是,张强摔下楼的时间是晚上,事发坠楼点稍微高于地面,保安即便巡查了,也不容易发现,苛责保安救助张强,有些强人所难。 也就是说,张强家属要求物业公司做到的事情,并不是合同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且超出了能力范围,缺乏合理性。 3、经过审理,一二级法院均判决驳回张强家属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对业主人身等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有一定限度,通常是违反了合同义务或未履行符合一般人、理性人期待的行为以及违反了法定标准。 就本案而言,物业公司在事发环境下,不能期待其预见到有人会攀爬连廊并摔下楼,以及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否则对物业公司不尽合理。 而且,谁死伤谁有理成为过去式,张强作为成年人,在醉酒状态下,还去攀爬连廊,毫无安全意识,继而引发惨剧,其是主要责任人,与他人无关,应当自担其责。 对此,大家怎么看?
活该
自己做死却怨别人!这家属的脸呢?
应该以敲诈勒索罪告死者家属
这种人死了,最高兴的是他女朋友
估计女友要搬家,以后时不时的夜里都能看到扒窗户的前友哥。
神经病,是不是以后每栋楼,每一层每一户的连廊全部要放上警示标志?真是只要能碰瓷的地方绝不放过
朋友把张强送回家后,直奔张强女朋友家!经过几个小时的甜言蜜语后与张强女朋友正深入交流时,这时,张强也赶到并猛敲门。朋友和他女朋友不敢有任何动静,内心慌的六神无主!
9楼掉下来还有救?
啥样的人家养啥样的娃
人都死了,怎么知道他心里活动的,现在这样垃圾文章越来越多,媒体界真的倒退的严重
这小子是这小区的么?开车去的,说明不是这小区的人。没钥匙进门,说明这房也不是他买的。他就不是业主。并且属深夜私闯民宅。物业就没有对他负责的责任。
你挂在小区,物业应该帮业主起诉他导致物业贬值费用。
他死之前这一段儿,小编是听谁说的?
死人还能告诉小编内心的想法![点赞][点赞][点赞]
有没有可能是进去谋财害命?
告交警,醉驾开车没拦住!
立法不严,反手起诉,敲诈勒索,杀一儆百。
嫁给一个酒鬼,得多刹俾的女人才会去做!疯狂砸门的话,那女孩肯定是听见了的,不给他开门是对的,面对一个情绪不稳定的醉汉,打开门后被殴打,甚至被强奸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不装听不见,就只能报警处理比较好
死了活该,还有脸告人家索赔,一家子都不是好鸟
现在社会怪象:谁死谁有理,谁老谁有理,谁弱谁有理
叫张强的都不咋滴
物业公司有错!警察也有错!警察晚上不巡逻吗?为什么不巡逻到这里?
都是那些无良律师出的主意吧,这下惨了,律师费一分不少,还没得到一分,不管你赢不赢,律师费到手是真
幸亏挂了,这酒蒙子不知以后还要做什么嘎的快的事!
死者不是业主,合理怀疑是来盗窃或者想入室强奸的,请家属自辩
想作死没人拦得住,活该!
这故事编的!重生者都写不出过程么好。
是怎么脑补出死者这么多心理活动的
讹人没有成本,讹一个子是一个子,反正不负法律责任
告地球,如果没有地球引力就不会摔死。
小编怎么知道人家想女友睡不着了,然到是死者托梦给小编的?
写的挺真实的,就是还没把小伙摔下来、尤其死了后他还想了的哪些,死了后的思想斗争的情节才是最引人入胜的。
他在梦中死的很安详
没去讹一起喝酒的么,不合理啊[哭笑不得]
人死了,小编是如何得知死者心理的
张强绝对给小编托梦了
神经病
编,继续编,连死者死之前的想法和行动过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是不是死者托梦给你了。
连死人怎么想的都能猜出来,还讲的绘声绘色。不去讲相声真是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