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退役武警因盗窃被刑拘,刚进监狱就被狱霸连扇5个耳光,还让小弟群殴他。退役武警暴怒,一拳挥向狱霸,狱霸痛苦哀嚎,眼睛被打瞎。一审退役武警判处4年10个月,退役武警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吕梁中院)
山西吕梁,看守所108号监室内,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打破了原有的沉寂。退役武警侯某,因一时糊涂偷了两部手机,价值不足2000元,却因此身陷囹圄。然而,他未曾料到,这次入狱会成为他人生轨迹的又一个重大转折点。
侯某初入看守所,显得有些拘谨。然而,监室内的“老大”薛某,一个典型的“狱霸”,早已盯上了他。薛某常年霸占监室资源,享受着众人的伺候和奉承。他心想,新来的侯某看着老实,得给他点“见面礼”。于是,薛某命令手下小弟围住侯某,要求他自扇耳光20下。侯某冷冷拒绝,这一句话直接激怒了薛某。薛某冲上去就是五个响亮的耳光,还准备让其他人围殴侯某。
然而,侯某并非任人宰割之辈。他曾是光荣的武警,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面对薛某等人的围殴,他的耐心被彻底点燃。他直奔薛某,一拳命中其左眼,薛某顿时跪在地上惨叫连连。这一拳,不仅击碎了狱霸薛某的嚣张气焰,也为侯某带来了大麻烦。
经过法医鉴定,薛某的左眼视力只剩下光感,被评定为重伤二级。侯某因此被控故意伤害罪,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加上盗窃罪的10个月刑期,两罪并罚,总刑期为4年6个月。侯某对此判决不服,坚持申诉。他认为自己是在遭到多人围殴时的正当防卫,不应该背负故意伤害的罪名。
再审法院认为,侯某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确实实施了防卫行为,但防卫行为导致薛某重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属于“防卫过当”。最终,再审法院改判侯某故意伤害罪为2年,与盗窃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侯某入狱前后经历了从军人到盗窃犯的身份落差,又因为狱中冲突而卷入法律纠纷。他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对盗窃行为认罪服法,但无法接受被打后还手却被判刑的事实。再审判决后,他的刑期得以缩短,最终在服刑2年半后出狱。
这起案件在司法领域引发了广泛讨论,也为人们敲响了警钟:防卫行为必须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否则即便起因合理,也可能面临法律后果。侯某的一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深刻思考。
监狱的铁窗下,侯某思考的不仅是自己的人生,更是那一拳挥出去的分寸。对于每个人来说,面对冲突时如何保持冷静、理智应对,都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课题。这起案件提醒我们,法律面前,每个人的行为都要接受后果的考量,我们必须时刻警醒自己,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不反击就不是男人,是真男人就要反击,打不过也要反击,在监狱里,不反击,等你的就是死
防卫过当就是屁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反击还要合理,你以为程序设置,人之间的反击都是拼命时候,只要是正当的反击,只要不是对方失去抵抗能力之后的继续击打
反击是绝地求生!不反击可能被群殴致死! 请记住曹操名言: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应该是正当防卫!
请法律专家亲身实例演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尺度掌控。
再审法院认为防卫行为导致薛某重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最终,改判侯某故意伤害罪为2年……正确判决应该为防卫过当判处2年。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名称。
让法官进去呆几天他就知道了![捂脸哭]
身为荣誉集一身的武警有必要偷那两部破手机吗
别人拿刀杀你时,难道还要想只夺下刀不还手让对方继续吗?
如果这样算,监狱管理失职谁担责,如果没有狱霸哪来的这事?
男子汉就有霸气一点!
踢到铁板的后果
对于狱霸就得比他狠的人治!
扯淡
看守所的牢头都是多次进宫的老油子,跟他们都很熟,而且是他们指定的
逻辑性不强,防卫过当不等同故意伤害。一罪二判?
不把监霸打残,还有话命吗????
本来几个月的事,一下子变几年了
在监狱里服刑还敢惹事生非,是谁给的胆子!
什么是防卫过当?法官你示范一下
我高薪聘请你给我工作
判刑后还要赔钱吗?
打狱霸属特大立功,奖励100万,无罪释放
应该直接打死才对!
武警退役后犯盗窃罪控制了狱霸还值得颂扬吗?
狱警没有责任吗?
力度不好 掌握
请法官做一个示范动作告诉别人这样做是合法的。
电影笫二十条有句台词,法律是让犯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遭罪。这个受害人在被打了五个耳光,还有多人围攻时,难到只能轻轻的还手。他当时怎么判断后面的打击有多重。他必竞是用手打的,并且只打一拳,应算正当防卫,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