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哥工伤:保安身体不适回宿舍休息3小时后死亡,最终通过检察院才获得工伤认定和赔偿

董哥谈社会 2024-12-05 10:14:19

董哥工伤:保安身体不适回宿舍休息3小时后死亡,最终通过检察院才获得工伤认定和赔偿 保安刘某在工作岗位上感觉不适,返回家中休息,陷入昏迷,仅三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 那天,刘某像往常一样在武汉某物业公司的保安岗位执勤,突然间,他感到一阵剧烈的胸痛,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身边的同事见状,连忙询问他的情况,但刘某只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稍作休息就好。出于对工作的责任感,他没有立即选择就医,而是决定先回宿舍休息一下,看看情况会不会好转。 然而,命运并没有给予刘某喘息的机会。回到宿舍后,他的病情迅速恶化,尽管他强忍着不适,还是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告诉家人自己身体不舒服,需要他们尽快过来。家人闻讯赶来,将他紧急送往医院,但遗憾的是,经过一番紧张的抢救,刘某的生命之火还是在48小时之内熄灭了,准确的说是从发病到死亡仅3个小时。 刘某的离世,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同时也引发了一场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争议。按照现行的“48小时条款”,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但刘某的情况特殊,他是在发病后选择回家休息,而非直接就医,这使得他的工伤认定变得复杂而棘手。 刘先生的家人坚信,刘某的死亡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他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感到身体不适的,且回家的目的也是为了等待家人陪同就医,并未改变其欲就医的初衷。然而,这一主张在初次申请工伤认定时遭到了拒绝,理由是刘某的回家行为构成了对就医行为的阻断,不符合“48小时条款”的认定标准。 面对这样的结果,刘先生一家没有放弃,他们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湖北省检察院的支持下,他们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了抗诉,请求法院重新审查并认定刘某的工伤。 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法院最终采纳了抗诉意见,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和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行政机关对刘某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决定。这一判决,不仅为刘先生一家带来了公正的裁决,更重要的是,它彰显了法治的力量,体现了法律对于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2022年的秋天,刘先生终于收到了那份期待已久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那一刻,他仿佛看到了父亲在天之灵的微笑,也感受到了法治社会带来的温暖与希望。 这个案件最终的工伤认定结果告诉我们,案子的结果与当事人(包括家属)的决心意志有很大关系。只有坚信坚持,才能走到最后。公平正义并不会自动跑到你身边来,它就像庄稼一样,需要当事人(包括家属)的辛勤劳作养育护理才会开花结果。如果劳动者遭遇工伤可以找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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