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女子把钥匙锁家里后,在某平台上下了一个80元的开锁单子,并让朋友帮忙监

龙哥看法 2024-12-12 22:13:35

江苏无锡,女子把钥匙锁家里后,在某平台上下了一个80元的开锁单子,并让朋友帮忙监督开锁。可没想到开锁师傅一顿忽悠后,直接给女子换了个门锁,还要收费1286元。碍于是朋友在现场,为了不耽误时间,女子就先付了钱,可事后却觉得不对劲,于是报了警并联系了平台。

(来源:第1眼新闻、海报新闻)

事发当天上午,刘女士睡过头了,急匆匆地向公司赶去,结果把钥匙忘在了家里,中午的时候才想起来忘带钥匙。

为了下班后能顺利回家,刘女士就在某平台上搜索了开锁商家,并找到一个打着“专业开锁、换锁、配钥匙,仅需80元起”的广告的商家。

刘女士拨通了商家的电话,对方表示可以立即上门服务,并建议刘女士等师傅上门后再购买团购券以享受优惠。

刘女士因工作繁忙,所以就委托了一位正好有空的朋友代为监督。

没过多久,两位开锁师傅如约而至,他们查看了一番后,告诉刘女士的朋友这个门锁不太好开,得直接换锁,但换锁的服务费不是80元,是300元。

刘女士从朋友那得知这个情况后,还是打算让开锁师傅试一试,说不定能直接打开呢。

可开锁师傅却直接把锁给拆了,不一会儿就装了新锁,门把手也给换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张高达880元的账单。

刘女士愕然不已,她原本以为只是个小小的开锁服务,却没想到竟然变成了换锁大工程?而且费用还如此高昂?

刘女士试图与开锁师傅协商,让对方减少一点费用,可对方却显得颇为不耐烦,一直催促刘女士的朋友尽快付款。

为了不耽误朋友时间,刘女士只得先行支付了1286元。

当晚刘女士回到家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报了警并联系了平台客服进行投诉。

可平台联系商家后,商家却表示拒绝赔偿或退款,并声称根本没有查到这个订单,上门的人员也不是他们安排的。

对于这一说法,刘女士气愤不已。后经警方调查,那两名开锁师傅就是商家这边安排的。

可是当刘女士向商家要求退款时,商家不仅不同意退款,还表示无法提供正规发票。后平台补偿了刘女士500元,此事才得以完结。

有网友认为,商家侵犯了女子的自由选择权,女子是可以要求退钱的。

还有网友表示,这应该按照消费欺诈来处理,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1、商家的行为肯定侵犯了刘女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刘女士让开锁师傅尝试开下锁,可开锁师傅没有再次确认就直接把锁给换了,还换了门把手给换了,并且都未提前告知刘女士这个换锁的价格。

由此可见,商家侵犯了刘女士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甚至都未对服务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了明码标价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刘女士可以让商家退钱,并且恢复之前的门锁。

2、那商家是否构成消费欺诈,是否要退一赔三呢?

消费欺诈是指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或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等。

本事件中,开锁师傅称刘女士家的门锁不太好开,建议直接换个新锁,之后也的确给换了一个新锁。

如果这个锁是以次充好的,或者是残次品,那商家就构成了消费欺诈,但如果锁没有问题,只是费用比较贵,这并不构成消费欺诈。

因此,商家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并不属于消费欺诈,所以不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因此,刘女士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

3、商家开不了正规发票,存在偷税漏税的可能。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因此,刘女士还可以向税务局举报商家的偷税漏税行为。

最后,虽然这些做法有点将商家赶尽杀绝的意思,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开锁师傅循规蹈矩,那也不需要出此下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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