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农机没油了,男子开着皮卡去加油站打了1000多元的柴油,走到半路遇到路政查车,男子不仅被扣了车,还被罚款3万元。男子无奈:太难了,粮食卖了一万多,借钱交的罚款。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顾先生是淮南寿县某村的村民,他家有很多水田,种了不少水稻,每到农忙季节,顾先生就忙成了陀螺。
好在现在有很多农用器械,种地比早些年轻松了不少,顾先生家里也买了收割机、旋耕机等农用辅助器械。有了这些机械的帮助,顾先生干起农活省劲了不少。
11月正是秋收的农忙时节,顾先生家里田地不少,自己家地收完了,他还要帮乡里乡亲秋收,他又开始像陀螺一样连圈转了起来,天刚亮就去地里忙,天黑还不能回家。
这天,顾先生正在地里收割水稻,收割机突然没油了,好在顾先生家里有一台皮卡车,他像往常一样开着皮卡车去附近的加油站打油。
顾先生是加油站的老主顾了,站员们经常碰到顾先生过来打柴油,对他非常熟悉,很快顾先生的几个大油桶里都装满了油,一共加了1500元左右。
油买到手后,顾先生马不停蹄往回赶,结果走到半路遇到路政在前方查车。顾先生非常配合地停下车接受检查,工作人员询问他车里拉的是什么,顾先生老老实实回答说是柴油。
结果,对方几个人像是发现了了不得的大事一样,几个人嘀嘀咕咕了几句,就过来告诉顾先生,他没有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不能私自运输柴油这类危险品。
顾先生赶紧解释说自己不是运出去卖的,只是家里农机没油了,把油运回去给农机加油,是自用。
但是对方并没有听取顾先生的意见,他们告诉顾先生,柴油不是普通的东西,而是属于危险品,这种货物必须由拥有危险品运输许可的车辆才能运输。
因为这类车经过处理,危险系数比较小,皮卡这些不是专门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车辆,运输危险品货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他们以顾先生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为由,暂扣了顾先生的皮卡车,并对他处以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顾先生的天都塌了,他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交罚款,迫于无奈,他将刚刚收回家的水稻全部卖了,卖了18000元,又到处找人借了12000元,这才将罚款凑齐。
顾先生想不通,在农村农机没油了,根本开不到加油站加油,像他这样开车去打油是很常见的事,怎么就判定自己违法了呢?
有人说农民太难了,农民的农机没油了,如果不让自己打油,农机怎么用?加油站又没有开在田间地头的,这样罚,农民哪里还有活路?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路政对顾先生的处罚是否有法可依?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当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私家车、普货、皮卡等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用来运输危险化学品显然违反这一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还指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由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条例》中对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和人员也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和资质,驾驶人员也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顾先生使用皮卡运输柴油,而皮卡并非专门用于运输危险货物且未取得相应运输许可,因此其行为确实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从法律上来说,路政对顾先生处以3万元的罚款确实已经是最低处罚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顾先生运输的柴油是自用而非售卖,但法律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有严格的规范,不以用途为判断违法与否的唯一标准。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当操作或运输工具不符合标准而引发事故。
但是,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像顾先生这样的农户,面临着农机用油的实际困难,加油站服务无法完全覆盖到田间地头。
这也提示相关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能否考虑优化农村地区的农用燃油供应机制,如提供定点配送或设立临时加油点等,真正为农民解决困难,而不是一罚了之。
法律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但也要考虑农村地区的特殊情况,找出更合理、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平衡法律的严肃性和群众都实际需求。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1000多元钱的油接近300升,很多的啦,农机一个油箱50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