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四川一女子,47岁。和老公两地分居,忍不住寂寞喜欢上了男同事,两人发生关系后同居,没想到女子意外怀孕,更想不到的是,两人竟然决定生下小孩。然而,女子生产过程中,病危,结果男同事以丈夫的名义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最终,女子没有抢救过来,老公得知后,将医院和男同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50万,法院这样判了!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了调查。经过专业鉴定,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并没有存在过错或失职的情况。医院尽到了应有的救治义务,医疗行为符合规范。
接下来,法院对男同事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行为进行了审查。根据法律规定,签字人应当是患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男同事并非女子的法定配偶,他的签字行为存在一定的问题。
但是,法院考虑到男同事在签字时是出于善意,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女子进行生产,而并非故意侵犯女子丈夫的权益。此外,法院也考虑到了女子和男同事的同居关系以及女子丈夫长期分居的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而男同事则需要向女子丈夫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根据法院的评估和双方的协商而定。
这个判决结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些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因为医院没有过错,而男同事的签字行为虽然不合法,但其出发点是好的。另一些人则认为女子丈夫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长期与妻子分居,对妻子的生活状况缺乏了解和关心。
这起案件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在面对类似情况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也要关注他人的感受和权益。此外,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也是维护家庭幸福的关键。只有通过相互关心和支持,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这就是胡扯
对对对,都是丈夫的错
没啥,奸夫净身出户。把对方媳妇弄回来。
这样的判决吞扯淡。
无耻至极
这还叫不是故意侵犯丈夫的权益???
因为分居而变合法,奸夫及女子没有侵犯丈夫合法权益吗?不出轨非法同居会去医院吗?明显存在因果关系,这法官给驴…
由外而内的绿
剖腹产生下了小编[得瑟]
这叫什么判决,
那结婚的意义是什么?妻子外面乱搞怀孕 不能遵守妻子的本份 就一点惩戒都没有?
出于善意?法官说得出口!公序良俗呢?
这法官……
什么时候开始别人犯错给我们敲响警钟?
别争论了,这个丈夫就是小编。 他都同意了大家还有啥争论的呢[开怀大笑]
贱女人的下场
男同事没有老婆吗?怎么可能让情人生孩子,而且怀孕生子大几个月,不怕暴露?
什么狗屁法院?丈夫两地分居还担责?谁想两地分居?
这幅配图是产妇?脚够大的,穿着男鞋
你医院抢救的是谁都不知道,怎么就没责任,为让别人的妻子给他生孩子而签字还存在好意?
通奸没罪
艹,婚内出轨应该上刑事案件
狗血
一群评论,认为自己很正确的道德观的人,那个不是看见美女眼里放光的,
搞破鞋有理了?
特别是是一些人说丈夫也有错的人,这些人如果是女人的话,那这些女人的丈夫要回家好好检查一下了是不是被带帽子了
这女人被搞S的???
不符合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吗?
但凡不是生活所迫,谁特么智障愿意夫妻分离?除非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铜牌必胜[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挫骨扬灰
离了个大谱
机会来!
又是什么Ai文[晕][晕][晕]
会不会有人头脑发热去没事就去医院代签?毕竟医院让人签肯定不会乱让人签 而代签和里面的人又没仇 至少不是恶意 只是助人为乐 比如病人家属不在或者不愿意签?
不要脸
医院有核实身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