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女子4.9万残疾补助一到账,就被银行直接划走,女子去要说法,银行却

傻瓜叫阿哥 2024-12-18 23:52:51

“太无耻了!”女子4.9万残疾补助一到账,就被银行直接划走,女子去要说法,银行却称:“公司欠钱,划走抵债了”,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你们不觉得这很不道德吗?"黑龙江女子刘女士(化名)气愤地质问银行工作人员。然而,银行方面却表示一切合规合法——不就是将她的工伤补偿款4.9万元划走抵债吗?就这样,一场围绕"债务抵扣"的法律纷争由此拉开序幕。

案情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刘女士是黑龙江一家服装公司的老员工。十年前,一场交通事故让她受重伤,被评为十级伤残。为了解决她的后顾之忧,公司决定为她申请工伤补助金,总计4.9万元。

钱很快到账,人社局将款项打进了公司账户。高兴之余,刘女士马上去公司财务室领钱,无奈只听到一句"钱已被银行划走了"。

原来,公司贷款长期逾期,银行直接将公司账户资金划扣,其中正包括了刘女士的补助金。刘女士多次奔走,想要追讨失而复返。然而银行却矢口否认,称操作合法合规,"账户钱财属于公司,我们有权抵债。"

"这明显是我个人的钱啊!"刘女士愤怒至极,大声反驳。为了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她拿出了人社局的相关证明文件,希望银行能主动退还被扣的款项。可银行仍一再推脱,置若罔闻。

无奈之下,刘女士被迫将银行诉诸法律,以求伸张正义。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银行是否有资格"借债务之手",从她个人的工伤补偿款中扣划。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属于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公司无力清偿贷款虽属实,但银行也不能滥用抵债权利,侵犯其他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认为,工伤补偿款系政府对因工致残人员的特殊救济,属于刘女士个人的财产。银行并非刘女士的债权人,无权对其补助款指手画脚。即便款项暂时存于公司账户,也不代表其具有对该款项的处置权利。

所谓"不当得利",即没有合法依据而获利。银行未经授权擅自将他人个人财产划走,显然构成不当得利。法院据此判决,银行需全额退还4.9万元,并支付利息作为补偿。

案件评论 网友纷纷点赞:"银行这回算是惹祸上身了,不分青红皂白就划钱,真是滥用职权!"

"说实话,这种强行划扣行为也太霸道了吧,完全无视他人权益。"

不过,也有人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该更加审慎。若真的欠钱就去申请执行,哪有这样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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