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爷,270万拆迁款后女友让他吃饭用公用筷子,闹翻了! 徐大爷,48岁,重庆人,单身,没有子女,爱好打牌,交友广泛,在上海生活。 金阿姨,50岁,离异,重庆人,在上海生活,有一女儿。 双方相识后,金阿姨走进了徐大爷的生活,还给他买了金首饰,花了8万。 第二年,徐大爷名下一套房子拆迁了,获得270万的拆迁款,他转给了金阿姨141万,让她先自行安排,同时签了70万的赠与合同。 金阿姨获得这笔钱后,走进走出都在笑,但是她并没有留在上海,而是带着钱回了重庆,并花了47万购买了一套房子,两人名下。 金阿姨回到重庆后,让徐大爷一个人用公用筷子吃饭,这让徐大爷受不了,回了上海,就此两人不再联系。 金阿姨认为,70万签订了赠与合同,剩余的94万中已归还10万,剩余的84万也用于两人的日常开销。 徐大爷则认为,两人名下的房子需要变更为个人所有,剩余的94万及金首饰花掉的8万都要归还。 法院判决,徐大爷给金阿姨的141万属于彩礼且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判决金阿姨返还75万,并将婚房变更为徐大爷个人所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中,70万签订赠与合同的背景下认定其具有彩礼性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返还全部彩礼不符合实际情况,判决75万。 这段感情真是让人唏嘘。生活中有些事,真的是不能太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