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薅羊毛”?12月9日,湖南衡阳,一男子7年间换7份工作,每次在离职后,就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为由索要2倍工资,7年间获利竟高达280000元,如何评价此案? 随着职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劳动法作为保护员工权益的法律工具,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在这个看似公平的制度下,仍然有人通过法律的漏洞钻空子,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湖南衡阳的罗某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他通过频繁更换工作、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起诉讼,成功从多家用人单位“薅羊毛”,累计获得近28万元的赔偿,这一行为到底是合法的维权,还是利用漏洞的“碰瓷”操作? 2022年罗某进入衡阳县一家酒楼工作,担任厨师职务,凭借自己过硬的烹饪技能,他赢得了老板和顾客的认可。 但在酒楼工作了近一年后,罗某却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感到不安,他的焦虑并非没有理由,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自己缺乏法律保护,随时可能被辞退且无法获得任何保障。 经过深思熟虑,罗某决定采取主动,他主动找老板提出,希望从下个月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然而酒楼老板的回应却让他感到失望,老板的态度模糊不清,似乎并不打算落实他的要求,几天后,罗某果断提出辞职,并以未签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为由,将酒楼告上了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双倍工资。 罗某的这一行为,让他获得了法院部分支持,酒楼需要支付他约8万元的赔偿,然而罗某并未就此罢休,他继续上诉要求法院支持他所有的赔偿请求,最终法院作出的判决揭示了罗某背后隐藏的“套路”。 法院的判决书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罗某并非偶然发生了这次纠纷,他早在几年前就已经习惯性地利用相同的方式获取赔偿。 从2015年起罗某便在湖南衡阳、深圳等地先后换了7份工作,几乎每次都以同样的理由离职,索要双倍工资和其他经济赔偿,每一份工作他都没有工作超过一年,离职后便立刻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支付赔偿。 罗某的“套路”其实非常简单,他入职后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等到接近一年时,便主动辞职,并以未签合同为由提起诉讼。 这种“碰瓷式”的维权方式,得到了法律的部分支持,但法院最终认为他并非出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而是为了通过诉讼获取经济补偿。 法院明确指出,罗某通过频繁更换工作和故意不签合同的方式,故意钻法律空子,属于“违反诚信原则”,不值得法律保护。 罗某的“薅羊毛”行为虽然让他获得了不小的赔偿,但这背后也反映出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在当今的劳动市场上,不少小型企业和一些企业主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往往忽视了劳动合同和社保的签订,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为像罗某这样的“碰瓷党”提供了可乘之机。 实际上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为每一位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以避免陷入类似的法律纠纷,如果企业能够为员工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像罗某这样的“薅羊毛”行为就不可能得逞。 罗某的“碰瓷式维权”让我们看到了法律漏洞被恶意利用的风险,也提醒我们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维护,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而劳动者则应当合理维权,避免滥用法律保护,破坏职场秩序。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护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劳动者,而不是成为某些人通过“碰瓷”行为牟取不当利益的工具,只有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遵守法律、维护公平和诚信,职场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与共赢。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7年起诉7家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