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无耻!”吉林一名女子精心梳妆打扮后出门,丈夫怀疑,紧随其后,却不料,竟然发现妻子和另一男子在车上亲热,怎料男子和情夫打斗期间,妻子竟狠狠抱着男子,导致男子被情夫殴打受伤。 吉林长春,有个女子,名叫刘琴,她平日里素面朝天,却在一日之间,开始描眉画眼,打扮得如同花仙子般艳丽。 她的丈夫周鹏,坐在沙发上,手中握着游戏机,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跟随着她的身影。
周鹏心中暗自揣测,这刘琴莫非是有了外遇?要不然,何以突然间变得如此热衷于打扮。 他想起昔日刘琴那素净的模样,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涟漪。 那一日,阳光正好,刘琴坐在镜前,涂抹着脂粉,唇上涂着鲜艳的唇膏,如同樱桃般诱人。 她试了一件又一件衣裳,仿佛要将整个衣柜都翻个底朝天,只为寻找那最完美的装扮。 周鹏虽表面平静,但内心却如波涛般汹涌。他冷笑一声,暗下决心,今日定要看看这刘琴究竟要去何处。 终于,刘琴打扮完毕,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满意地点了点头。 背上小包,换上精致的皮鞋,随后,她又拿起香水,轻轻喷了几下,那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令人陶醉。 周鹏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心中却早已翻江倒海。 他注意到刘琴并未多看他一眼,便转身出了家门。
周鹏深知,刘琴与闺蜜逛街本是常事,但今日她的打扮却与往常大不相同。 刘琴平日里容貌姣好,出门前总是简单打扮一番,便能光彩照人。 然而最近,她却一反常态,不仅买了许多化妆品,性格也变得大不相同,对周鹏也是爱搭不理,态度冷淡。 周鹏心中越发肯定,这刘琴定是有了新欢。 他心中一阵刺痛,决定暗中跟随刘琴,看看她究竟有何秘密。 于是,周鹏如同特务般悄无声息地跟在刘琴身后,一路东躲西藏,生怕被她发现。 他心中暗自祈祷,但愿这刘琴只是去与闺蜜逛街聊天,但愿是自己多心,误会了她的本意。 然而,事情却并非如周鹏所愿,他很快发现刘琴走到一辆轿车前,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周鹏心中一紧,悄悄走近一看,只见车内坐着一男子,刘琴斜靠在他身上,举止亲昵,显然不是普通朋友。 周鹏顿时感到脸上一阵发热,血液直冲脑门。
他怒气冲冲地跑到车门前,一把拉开车门,伸手便要去抓那男子。 那男子猝不及防,被周鹏一把拽了出来。 周鹏抡起拳头就要打去,刘琴见状急忙下车阻拦。 她从后面紧紧抱住周鹏的腰,使出浑身力气,死不松手。 周鹏怒不可遏,一拳打在那男子身上,男子转身一看周鹏被刘琴抱住,便挥起拳头狠狠地照着周鹏脸上打去。 周鹏被刘琴紧紧抱住,动弹不得,只能被动挨打。 那男子肆无忌惮地对着周鹏一阵猛打,周鹏顿时满脸鲜血,男子还不解恨,又踹上几脚,直接将周鹏打倒在地。 那男子见周鹏躺在地上不动弹,这才拍拍衣服,得意地离去。 刘琴见状急忙将周鹏扶起,送往医院。
经医生检查,周鹏面部和鼻子受到重创,需要住院治疗。 周鹏躺在病床上,心中充满了愤怒和屈辱。 他本以为自己是去捉奸,却不料被妻子和情夫联手殴打至住院。 这口气他实在咽不下去,心中暗暗发誓要让那情夫付出代价。 伤愈出院后,周鹏选择与情夫对簿公堂,他要求情夫赔偿自己医疗费用共计2478.6元。 那么,此事从法律层面应该如何认定?
1、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尊重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这条法律条文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基本义务,即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刘琴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她的出轨行为是对婚姻的背叛,也是对丈夫周鹏的不尊重。
2、周鹏的健康权受到侵害 根据《民法典》的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周鹏在故事中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这涉及到他的健康权,作为自然人,周鹏享有身体权和健康权,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刘琴的情夫对周鹏的殴打行为,显然侵犯了周鹏的健康权,周鹏有权要求情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方应该赔偿周鹏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周鹏作为受害人,有权要求情夫赔偿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等损失,情夫对周鹏的殴打行为,直接导致了周鹏的医疗费用支出,因此,情夫应当赔偿周鹏的医疗费用,可是本次纠纷系周鹏先动手,所以最终判决:周鹏承担3/10的责任,情夫承担7/10的责任。
现在的人没有底线了!男女都一样,不要脸的事还当光荣呢!!
这样的老婆不能要了,帮情夫打老公,回去肯定会离的。
谁编的小故事?一个男人抓奸被打后只索赔两千多?小便是来搞笑的吗?虾扯蛋!
把这个娘们的腿打断
下面就准备喂药了。这桥段跟书上一样。[点赞]
妻贤夫少祸,妻不忠,夫不死也伤!
代价就是2478.6元。
先毁容
这么垃圾的东西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 无聊 应该多一些正能量的东西
这狗婆娘还不除了她,六根截它一根。
在发展下去会不会变成。。。。。。大朗,该喝药了
就是一个戴绿帽子的货,你不把你媳妇儿腿打断还等啥
还有赔偿精神损失费。然后办离婚。
把这男人曝光,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骚扰他,甚至打它上司耳光,上司因他而挨打,它也呆不下去了,自己做生意的,更好弄,一是举报偷漏税,现在做生意的,不偷税谁信?二是举报消防,弄死他!
拿了赔偿然后再干掉俩!
西方几十年的引导[抠鼻][裂开]
这样的女人净身出户不是挺好
万一是买勾子赚钱养家呕
特么加上一条 破坏别人婚姻罪!
逗比 这不是武大郎嘛
不能离,百分百骗彩礼,故意找个情夫刺激下你,不要上当最好打死奸株。
经过调查,事实证明,被打的就是小编,被戴了绿帽还被打,退庭
有病
这口气他实在咽不下去,心中暗暗发誓要让那情夫付出代价。 伤愈出院后,周鹏选择与情夫对簿公堂,他要求情夫赔偿自己医疗费用共计2478.6元。
拍个照,回家离婚,费神。
通篇瞎掰
你干什么吃的能被她抱住不能还手
婚外情中的女人脑子都不好使。接近痴呆。
先打男的有毛用,应该先画花女的脸再说
在抱死自己就该用肘锤先摆平她!另外还需要赔偿可见是个怂货!
这个女的是留着过年打呢,还是马上休了换个婆娘过年。
就这货还面容姣好,想吐。
赔了快3000了。打架成本不高呀。
大郎,起来喝药了!
对这样媳妇,要加强暴力。
在小心肝面前钱袋子都是浮云
没道德的社会就没公德,公德都没了除了打日本谁还愿意去打仗。
[笑着哭]
能不能全网封杀这爱摆拍妄想当网红却又永远红不了的丑女?!
你打我我也会揍你,你应该打你老婆,万一我是被你老婆骗的呢?
精心梳妆就这样,兄弟,放心吧
请问 怎么才能认识刘琴
在东北,这种情况基本常见。
现在的吉林这么热吗?短袖拖鞋啊?[墨镜][墨镜][墨镜]编也要编像样点吧!?
这女人不是人,让她净身出户
这种男的绿了活该,一看平时就是怂蛋软货,都现场抓住了,还不敢给这女的两个大比兜,所以被绿,被打就活该!给男人丢脸[静静吃瓜]
真正的道德沦丧世风日下
太不值钱了,伤好了准备一场大干!
菜刀🔪
应该搞条规定,谁先破坏规则出轨了,谁就被扫地出门分文没有。
娘们身材可以,就是品行不行
这种要是不离婚下场就该被下药了
本来是捉小三,想不到自己变成了小三,此女和金莲有一比。
你他妈真无能
[滑稽笑]
中国人被倭寇的色情电影毒害了,倭寇每年制造大量的黄色毒品,这就是精神鸦片。
好啊,被打了,可以去医院了,不躺个一年半载我都不带出院的
金莲呢!不用赔?干脆法官再送个牌扁。
这是写小说
哇塞!不用坐牢?打情夫要坐牢,被打还不用?
确定是索赔两我多元
代价这么小
这不是抖音琴琴吗
事实证明,一个变了心的女人是最可怕的,不信你问武大郎。
比潘金莲很不要脸
男人高低整辆车。
现在人吃饱生闲事一堆堆破鞋烂袜。
摄影师是谁?
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傻逼不能要了,谋杀亲夫
[哭笑不得]反正 女的不怕 离婚就分财产
才2478.6药费
这男人[抠鼻]为了一千多块钱的药费寸步不让,我真的同情他,但也明白了老婆为什么出轨[滑稽笑]
一点战斗力都没有,这男人也不行
如果是我老婆我会强力……………
潘金莲
编故事,抓奸谁单飞呀?除非想杀人,一切行动都是花大钱从律师和精差那里买的行动直男,一点不能出错
先动手负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这尼玛都绿油油的了,换谁不动手?
花精力喂一条养不熟的狗,还不如自己单着过!
不能动手,废劲废力,应带些五金配件在身上啊
谁说的相互尊重,狗屁,装什么大爷,女的偷吃,还谈什么尊重
不懂了吧,这是为了保护她老公,那情夫肯定得拘
先把女的休了
这世道,结婚比贩毒还危险,自己出资,自己打工,埋了了自己,所以新冠后再也不劝公司和周边的年轻人结婚了,已经过了自己能看懂社会的年纪,这些事交给年轻人来处理吧。
我给你2千5,不用找了,多出来给你买几根棒棒糖!!!!!!!
社会风气越来越差了。
比潘金莲还不要脸
去捉奸,手里就不准备点家伙?
这剧本不错!
为什么不离婚?没有出息的人!
鼻潘金莲还不要脸
这是哪家医院啊?收费真低呀![滑稽笑]
先查清对方有没有老婆儿女,有的话就好办多了
剧本
好喜欢这个哥哥的家伙万一被老公打坏了咋办?”这个女主角当时真的是这样想的吧
这个时候一般妇联会力挺女方[抠鼻]
可以告他
现在这样的女的数不胜数
男子为保命,就应该选择分手,这情夫欺负人都到家了
这事发生在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