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女子觉得邻居家的车位比自家的宽,于是私自涂改车位线,让自家车位“胖”了一点。邻居发现车位莫名缩水后找物业理论,这才得知是女子所为,于是要求女子改回去。谁知对方竟理直气壮:“我车技不好,车位就该大一点。”邻居见女子不可理喻,将女子告上法院,可法院做出的决定,让邻居十分不满。
(来源:广州日报)
陈莉莉与翟倩均是某高档小区的业主,而且二人的地库车位紧靠着。
一天,翟倩开车进入地下车库后,准备将爱车停入自家车位中,但她惊讶地发现,原本宽敞的车位仿佛竟然“缩水”了。
以前把车停入停车位,两边都会出现许多空余,但现在轮胎都是紧贴着停车线了。
翟倩猜到可能是有人把停车线给改了,但不知道是谁改的,于是找到物业寻求帮助。
物业到了现场进行了测量,发现翟倩的停车位确实缩水了很多,当初量的时候每人有202厘米的车位宽度,可现在翟倩的车位缩了25厘米。而那25厘米竟然“长”到了陈莉莉的车位上。
这下大家都明白了,原来是陈莉莉擅自把停车线给改了。之后物业和翟倩找到陈莉莉,陈莉莉也承认是自己改了停车线,她认为翟倩的车位很大,自己的却很小,大家都是花同样的钱,这不公平。
可翟倩解释称,自己的车位大小与陈莉莉的是一样的。谁知陈莉莉突然指出,翟倩的车位旁有很大的空位,那边靠墙完全可以停放。
这时物业出来表示,那个空位原本是放置通风管道的,之后虽然拆除了,但后续如果有需要的话,还可能会加以利用。
可是陈莉莉却不听解释,她振振有词地说:“我车技不好,车位就该大一点。”
翟倩见陈莉莉不肯恢复停车线,而物业要恢复原状,陈莉莉却百般阻挠,于是一纸诉状将陈莉莉告上了法院。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翟倩认为:
陈莉莉擅自改动停车线,占了自己的停车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陈莉莉把停车线恢复原状。同时,要求陈莉莉承担占用车位期间的租金。
陈莉莉认为:
按照规划,两人的停车位大小应该是一致的,可翟倩的停车位明显比自己的大多了,这并不公平。大家都是花了一样的钱,凭什么车位还分大小?
法院会怎么判呢?
法院认为:
经调查,当初因为通风管道问题,物业将陈莉莉的车位进行了缩水,分摊到了翟倩的车位中,但两个车位的大小仍是相同的。
之后虽然通风管道已经拆除,但物业解释后续可能还会放置其他东西,不宜将这块空地作为停车位。
因此,陈莉莉未经允许擅自让翟倩的停车位缩水,这显然侵犯了翟倩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经过实地测量,陈莉莉与翟倩的两个车位合计宽度约为405厘米,每个车位原本应该是202.5厘米。但现在的情况是,陈莉莉的车位为227.5厘米,翟倩的车位为177.5厘米。
因此,陈莉莉应当将车位恢复原状。
最终,法院判决陈莉莉需在限期内将翟倩的车位恢复至平分宽度,即各自202.5厘米。
至于翟倩向陈莉莉主张占用车位期间的租金,因为翟倩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故法院未予以支持。
有人认为,这场官司根本没必要打,这明显是物业的失职行为,让物业重新划线加宽车位就行了。
还有人认为,现在那个地方是空的,那二人商量下一起往那靠靠不就好了?等物业要搬东西来的时候再挪,何必闹到法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