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花10元去理发店剪头发,剪完后,她非常不满意,要求老板给她双倍退款

后妃秘史 2024-12-29 16:59:39

湖南长沙,女子花10元去理发店剪头发,剪完后,她非常不满意,要求老板给她双倍退款,赔偿20元。遭到老板拒绝后,女子竟顺手拿起桌上的剪刀,三下五除二把老板的头发剪了个乱七八糟。女子:我一个30岁的人,给我剪成60岁,我要求赔偿20元过分吗?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临近年关,家家户户开始忙着打扫卫生,准备过年的吃食。赵梅手脚非常麻利,早起把屋子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

这一番折腾下来,把自己累得腰酸背痛,浑身脏得像个泥猴,简单休息了一会,赶紧去洗了个澡。

赵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小脸圆润有光泽,比同龄人保养的好一些,就是这头发有点乱糟糟的,显得她有些老气。新年新气象,她当即穿好衣服,准备去理发店剪一剪。

她随机走进一家理发店,一位大姐接待了她。店虽然不大,但大姐非常热情,关键是便宜,剪发只要10块钱。

询问好她的需求后,大姐拿着剪刀开始工作,三下五除二,赵梅的头发就剪好了。但是,当赵梅满心欢喜的在镜子上欣赏时,心情瞬间崩了。

这头发剪的实在太丑了,自己明明只有30岁,剪的跟六七十岁的大妈一样,马上过年了,她这幅丑样子简直没脸见人了,赵梅快要被气哭了。

大姐见状,表示给她再修一修,赵梅可不敢再让她上手,直接要求双倍退款,给她2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赵梅作为消费者,觉得大姐手艺不好,这样的理发遭遇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她有权要求大姐给她赔偿。

因为理发不满意,让她看起来像60多岁,对她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她提出20元的赔偿并不过分。

大姐一听这话,马上不愿意了,理个发才10块,自己辛苦老半天,到头来还倒贴,这怎么可能。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大姐坚持认为,他就是按照赵梅的要求进行理发的,发型就是赵梅指定的那一款,她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没有什么不妥。

从法律角度而言,她并没有违约,理发收钱这是天经地义的,凭什么给赵梅赔偿20元。

小本生意不容易,赵梅自己长的丑,还这么碰瓷,她执意,不给赵梅赔偿。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掰扯了老半天,大姐一口咬定坚决不退,谁知赵梅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爆脾气,顺手拿起桌上的剪刀,趁大姐没反应过来,直接把她的头发给剪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赵梅这一冲动,直接属于故意伤害,要是大姐报警求助,赵梅恐怕免不了被治安管理处罚,罚款和拘留都是在所难免的。

民事角度而言,赵梅还要依法赔偿大姐的头发损失,不仅拿不回理发的10元钱,还要赔偿大姐一笔损失,真的是得不偿失。

最后,从网传视频上看,赵梅剪的头发确实不好看,但大姐收费只有10块钱,想必技术也一般。要是追求品质,还得去专业一点的理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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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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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30 04:43

    虽是毫末技艺,却是顶上功夫。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

  • 2024-12-29 17:34

    便宜有好货吗?花10元钱要得1千元效果,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