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大爷见前院邻居房子翻新后,在屋顶后坡上安装一坐便器,大为震怒,他们屋里屋外一抬头就看见个这玩意,即便两家曾有矛盾,也不能这样搞人、恶心人吧?于是他要求邻居拆除,谁知邻居却说:这是我的装修风格,你管不着,又没装在你家房顶!大爷气坏了,一纸诉状把他告上法庭,要求拆除屋顶的坐便器,法院这样判的。
(案例来源:荔枝新闻)
张大爷在院中转了两圈,又气呼呼地走进房子,他跺着脚,咬着牙骂道:啥玩意,太缺德了,气死了!
这种压抑的心情已折磨了他几个月,他白天睁眼看到闹心,晚上闭上眼睛想起就窝心,真是没好日子过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原来,张大爷家前院邻居李诚房子翻新,本来他家建房与张大爷也没啥关系,可关键是李诚房子建成后,竟在屋顶装了一坐便马桶。
马桶安装在他屋顶的后坡,正对着张大爷的家,他们一家人只要不是闭着眼睛,抬头就看到这玩意,真是癞蛤蟆不咬人,膈应人!
张大爷认为,李诚就是故意安个这玩意恶心他的,就是小人行径,心术不正,报复心理。
这几年,两家因生活琐事有过争吵,产生了隔阂,李诚年轻气盛,张大爷固执倔强,两家势同水火,渐渐的连话都不说了。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为贵,相互扶持,温暖如春。
而张大爷和李诚两家,形同陌路,谁都不向对方低头,就这样杠着。
就在李诚家房子建好后,因屋顶装的坐便器,他们之间的矛盾再次升级。
张大爷找上门,要求李诚拆除,他认为李诚就是故意针对他家的,谁家的马桶装在屋顶。
李诚说这是自家的装修风格,他愿意装哪里就装哪里,是他的自由,谁也管不着!
倔强的张大爷,也说起了软话:马桶就对着自家窗户,实在是别扭,屋里屋外都看得见,实在是不妥,你还是把它拆了吧。
我觉得很好,很新颖,别具一格,怎么了?又没装在你家房顶,你不愿意看就别看,谁让你看了?李诚理直气壮地怼张大爷。
你、你…对着我家装这玩意,破坏了我家风水,碍眼、看着心烦,你必须拆,张大爷被激怒,倔劲又上来了。
李诚软硬不吃,就是不拆,张大爷再来找连他门都不开。
张大爷越闹糟越就看到那马桶,他就越烦躁,这口气就顺不过去了。不行,还得找他去,不想好过谁都别好过。
张大爷敲不开大门,就在大街上又吵又闹,李诚觉得他又来找茬,也不让份,出来与他对着干。
听见两家又干起来了,村邻都围拢过来劝架,帮忙调解,可张大爷就说李诚针对他,用马桶隔应他,李诚就说自己没错,喜欢房顶安马桶,他们互不相让,各说各理,闹得不可开交。
协商、吵闹都不解决问题,张大爷一气之下,把李诚告上法庭,请求法律为他主持公道,要求他拆除马桶,不然自己就会被活活气死!
这事法律上怎么认定呢?
1、张大爷是否有权要求李诚拆除安装在屋顶、正对张大爷家的坐便马桶?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李诚安装的坐便马桶虽然位于自己的屋顶,却装在后坡,正对着张大爷的窗户方向,对张大爷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种行为违反了相邻关系中的公平合理原则,也可能构成对张大爷的不动产权利的侵害。
因此,张大爷有权要求李诚采取合理措施,拆除屋顶马桶,以减少对他的影响。
2、李诚认为,自家的房子,喜欢装啥就装啥,张大爷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就是看他不顺眼找茬。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李诚认为,房子是自己的,想咋弄就咋弄,这是他的自由,马桶是放卫生间还是房顶也是他的自由,自己喜欢、高兴,别人管不着。
3、最后法院判决。
开始,法院也是先进行了调解,希望双方各让一步,化干戈为玉帛,可一个要求必须拆,一个偏不拆,无法达成和解。
无奈走入法律程序进行审理。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审理认为:坐便马桶并不是装饰品,它是有特定用途的物品,把它安装在屋顶,明显不符合日常生活所需。
虽对自家房屋有所有权,但把马桶安装在屋顶后半坡,对着后院邻居的窗户,影响了张大爷的生活和感受,不利于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
民事行为虽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实施,只要法律不禁止,既为允许,屋顶装马桶明显缺乏合理性和正当性,虽未违反法律规定,但却违背了公序良俗。
最后法院判决,勒令李诚立即拆除屋顶上的坐便马桶。
邻里之间应秉着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多些理解少些计较,邻里和谐胜似一家!会很美好!
(人物为化名) 您对李诚把马桶安在屋顶怎么看?如换作您邻居,您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