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他自己要喝的,凭什么让我们赔钱?”陕西延安,一男子来到同学家参加婚礼,席间

肆时说说 2025-01-09 15:06:13

“酒是他自己要喝的,凭什么让我们赔钱?”陕西延安,一男子来到同学家参加婚礼,席间喝了约1.5斤白酒致醉,岂料第二天,男子竟被发现死在了床上。事后,男子家属一纸诉状将新郎及当天同席者告上法院索赔1380000余元,如何评价此案?

(来源:红星新闻) 事发前一天,23 岁的小林迎来了他人生中大喜的日子,婚礼当天,锣鼓喧天,热闹非凡。

当天下午时分,应小林的邀请,其同学王某来到小林家中参加婚宴。 在婚礼仪式结束后,众人入席。席间,王某同赵某、刘某、孙某、周某、张某围坐在一桌。

菜陆续上桌,刘某率先端起一杯酒喝了起来。

这时,王某热情地向其他人发出喝酒邀请,大家纷纷摇头拒绝,只有周某犹豫了一下说:“那我就少喝点吧。”

于是,王某和周某开始用一次性杯子碰杯,王某还一个劲地劝周某:“多喝点,今天高兴!” 新郎家准备的是董酒,500ml 装,酒精度 50 度。这一顿下来,王某和周某每人大约喝了五杯,每杯约 3 两,三瓶酒就这样被他们喝光了。 婚宴快结束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王某突然身子一歪,从凳子上向后倒在了地上。王某的表哥李某赶紧把他送回了家。

当天晚上七点左右,王某被安置在自己房间休息。 第二天下午,王某的父亲推开儿子的房门,却看到王某蜷缩在床上,旁边有呕吐物,而且怎么叫都没反应。

王某的父亲惊慌失措,连忙拨打了“110”和“120”。急救人员赶到后,遗憾地宣布王某已经死亡。 事后,王某的家属悲痛欲绝,认为王某因醉酒而死,定与新郎及当天同桌共同饮酒者脱不了干系,遂一纸诉状将新郎及另外5人告上了法院,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1383900余元。

对此,有网友说“酒没有问题,新郎及同桌人员也没有问题,问题全在于王某本人,喝酒没有限度,作为成年人应当对后果负责。”

也有网友认为,“毕竟人是在新郎家喝酒出事的,新郎多少也应赔些钱来安抚人心!”

诚然,对王某不幸的遭遇深感同情,站在王某家属的角度来看,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的确让人痛彻心扉。但这是否意味着新郎等人要对王某的死亡结果担责呢?

对于王某家属的诉讼,新郎一方则反驳道,事发当天,王某系自己饮酒,期间无人劝酒。在王某饮酒致醉后,己方还曾将王某送回其家中休息,已经尽到了相应的照顾、帮扶义务。

之所以会发生这个结果,原因在于王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能控制适当饮酒,且在将其送回家后,其父亲未能及时对其照料所致。

故新郎一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56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新郎及同桌5人承担责任的前提系对王某的死亡结果存在过错。

对于新郎而言,其作为婚宴宴请者,对前来饮酒的宾客,具有提醒、劝阻及醉酒后照顾的义务。

本案中,新郎一方在王某醉酒后,虽然安排人手及时将其送回至家中,但并未向王某的父亲告知王某具体醉酒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尽到合理的照顾与注意义务,系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当天和王某共饮者周某而言,其在与之饮酒过程中,与王某一起放纵,未能对其不当饮酒行为加以劝阻,故同样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王某本人而言,其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于是否饮酒及饮酒多少可控,对于过量饮酒后的危害亦知晓,基于此,其仍然而为之,最终造成该结果发生。

王某本人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其他同桌人员而言,与王某互不相识,也无证据证明在当天与王某存在饮酒劝酒行为,故对王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过错,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新郎与王某家属事后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兑现。

至于周某,院方依法认定由其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须向王某家属赔偿损失138000余元,剩余的90%,由王某自负其责。其他同桌就餐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遂驳回这一部分诉求。

总之,结婚宴请四方宾客,本是一件好事。新人们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与亲朋好友共同分享喜悦,见证人生的重要时刻。然而,在婚宴中出现这样的悲剧,实在令人惋惜。

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无论身处何种场合,无论主家还是客人,无论是劝酒还是饮酒,都应考虑到自身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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